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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毕节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毕节市能源发展技术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

中共毕节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毕节市能源发展技术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

市能源局:

报来《毕节市能源局关于调整规范下属事业单位的请示》(毕市能源呈〔2020〕18号)收悉。根据事业单位优化调整有关规定及省委编办《关于设立毕节市区域经济发展中心等事项的批复》(黔编办发〔2020〕5号)和《中共毕节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2次会议纪要》(毕编委纪〔2019〕2号)精神,经研究,现将毕节市能源发展技术中心有关调整事项批复如下。

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能源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负责收集、统计全市能源相关信息;负责全市煤矿井下传感设备和通风设备运行监测监控工作;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的对外交流合作、职业技能培训、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能源技术推广和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毕节市能源局交办的相关事项。

二、 内设机构

毕节市能源发展技术中心设正科级内设机构8个:行业发展服务科、监测监控科、煤矿科技装备服务科、质量监督服务科、对外交流服务科、技能培训服务科、节能和资源利用服务科、安全技术服务科。

三、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毕节市能源发展技术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7名(从原毕节市煤矿瓦斯监控中心划入事业编制27名)。其中,管理人员事业编制17名,专业技术人员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科级职数14名。

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仍按毕市机编办〔2020〕24号执行,涉及人员划转事宜由有关部门按程序办理。

中共毕节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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