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毕节市能源局党组:
报来《中共毕节市能源局党组关于调整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二支队内设机构的请示》(毕能源党呈〔2024〕4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毕节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二支队有关机构编制事项批复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能源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能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有关工作安排,以主管部门的名义,依法行使能源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履行职责中加强党对能源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组织开展有关能源领域联合执法,依法查处或组织查处相关方面重大复杂案件和跨区域案件,并做好上报备案工作。
(三)依法负责县(市、区)能源行业行政执法工作业务指导;负责组织开展能源行业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四)负责七星关区(含委托管理区域)能源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依法负责能源领域违法行为举报(信访)案件查处;参与能源行业事故调查工作。
(六)承担市能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毕节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二支队设12个正科级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政务公开、信息、保密,信访投诉、办公自动化等相关工作;负责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工作。
(二)执法一科。依法负责大方县煤矿重大复杂案件及跨区域违法案件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大方县煤矿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及煤矿执法的业务指导;参与大方县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执法二科。依法负责黔西市煤矿重大复杂案件及跨区域违法案件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黔西市煤矿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及煤矿执法的业务指导;参与黔西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执法三科。依法负责金沙县煤矿重大复杂案件及跨区域违法案件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金沙县煤矿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及煤矿执法的业务指导;参与金沙县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执法四科。依法负责织金县煤矿重大复杂案件及跨区域违法案件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织金县煤矿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及煤矿执法的业务指导;参与织金县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执法五科。依法负责纳雍县煤矿重大复杂案件及跨区域违法案件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纳雍县煤矿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及煤矿执法的业务指导;参与纳雍县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执法六科。依法负责威宁县煤矿重大复杂案件及跨区域违法案件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威宁县煤矿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及煤矿执法的业务指导;参与威宁县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执法七科。依法负责赫章县煤矿重大复杂案件及跨区域违法案件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赫章县煤矿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及煤矿执法的业务指导;参与赫章县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九)执法八科。依法负责百里杜鹃管理区煤矿重大复杂案件及跨区域违法案件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百里杜鹃管理区煤矿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及煤矿执法的业务指导;参与百里杜鹃管理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电力和新能源执法科。依法负责全市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重大复杂案件及跨区域违法案件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违法行为专项检查,负责除七星关区(含委托管理区域)外其他县(市、区)执法业务指导;参与全市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油气执法科。依法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及油气储备企业重大复杂案件及跨区域违法案件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及油气储备企业违法行为专项检查,负责除七星关区外(含委托管理区域)其他县(市、区)执法业务指导;参与全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及油气储备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二)七星关执法大队。依法负责七星关区(含委托管理区域)能源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及能源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参与七星关区能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毕节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二支队核定事业编制53名。设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3名,内设机构科级职数24名。
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仍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中共毕节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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