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造福人民的“民心工程”。按照上级创建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单位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之中,特制定如下宣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及系列重要讲话
精神,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化试验区“三大主题” ,紧紧围绕“打造毕节经济社会发展升级版”的奋斗目标,着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切实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根据毕节市“创模”工作安排和进度,持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创模”宣传教育活动, 广泛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创模”,营造良好的“创模”社会氛围。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新闻宣传與论和监督作用,及时、多方位、多角度反映“创模”工作,有效推进“创模”进程;着力挖掘、凝炼、宣传“创模”工作的有益经验、成效、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管造良好的“创模”氛围;充分运用各种载体,宣传生态文明和“创模”知识,逐步提高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确保“创模”知晓率达100%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为80%以上,达到"创模"要求。
(二)分阶段目标
1、“创模”攻坚全面推进阶段( 2015年12月至2016 年12月):发挥與论引导作用,及时报道“创模”的进展、成果和经验,宣传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先进典型,暴光环境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多层次、多时段全面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推进公众参与“创模”力度,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并结合“创模”主题,开展公众参与度高、教育效果好的各种类型社会宣传活动;力争公众对“创模”知晓率达到100% ,力争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90% ; 做好“创模”预验收阶段的宣传教育工作。
2、“创模”攻坚巩固提升阶段( 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重点报道“创模”工作的经验和成果,取得的主要工作成绩;全面挖掘、凝炼、宣传“创模”成果、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平台,宣传环境保护和“创模”知识,让“创模”深入人心,确保公众对“创模”知晓率达到100% ,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达80%。
3、“创模”攻坚目标持续巩固阶段(2017年7月至2020年12月):做好迎接国家验收期间的重点报道,营造浓郁的“创模”氛围,迎接国家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 组织机构
成立毕节市“创模”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创模”宣传教育的统筹协调工作。
组 长:胡书龙(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陈林(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
局“创模”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环资站,负责制定全市宣传教育实施方案、计划、督査考核方案;负责收集“创模”新闻素材;负责组织在本地主流媒体开设“创模”专栏,开展重点宣传报道;负责组织对“创模”宣传特色报告等的成果转化。负责组织对本单位“创模”工作素材进行凝炼、撰写,形成多种成果作品。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科室、各委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创模”宣传教育工作,将“创模”宣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科室、本单位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确保“创模”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2、在毕节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主页醒目位置开设宣传栏目,拟定宣传标语;
3、不定期通过手机短信、微信、QQ群等现有网络媒介加强对创模知识宣传,对城市环境满意进行一次问卷调查,以提高单位知晓率;
4、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制作宣传展板三块以上,张贴创模宣传画报,内容包括图片、文字,内容新颖、醒目,展板、画报每月更新一次;
5、按时上报新闻信息。单位各科室、基层各单位每月报送新闻信息或宣传简报不少于1条,信息简报由市农业农村局宣传中心统一收集整理向市“创模”办报送;
6、市农业农村局宣传中心月底负责提供宣传总结,对创模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做法加以提炼总结并进行宣传;
7、市农业农村局宣传中心做好宣传资料的收集。
毕节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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