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农村宅基地审批及建房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着力破解宅基地审批管理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建房需求。
2020年1月1日以来,毕节市紧盯宅基地审批管理关键环节,建立宅基地联审联办机制,有效打通宅基地审批渠道,目前已为农村村民审批宅基地5.3万宗、面积696.1万平方米。但是,随着宅基地管理的不断推进,各地不同程度存在已建多年老旧住宅被误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不能改扩建、宅基地选址勘界时技术公司收取农民勘界服务费等突出问题。为有效破解这些难题,市委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多次专题研究、亲自指导修改完善,创新提出了保障宅基地用地指标等七条强化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硬”措施。
《通知》明确,为免除宅基地审批勘界服务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要求县级要将宅基地审批勘界工作纳入政府服务范畴,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指导服务,相关勘界等费用由县级统筹解决,不得向农民收取相关勘界服务费。
为破解宅基地申请与公安户籍分户互为前置难题,《通知》明确了宅基地分户原则,要求各地不得以未分户登记为由,拒绝受理宅基地申请,在农村村民现有住房确实无法满足正常居住,农村村民子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条件下,可依法申请宅基地。
同时,为破解宅基地用地指标难问题,《通知》明确了市、县要对村民住宅用地应保尽保。县级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不足的,由县级申请市级统筹保障,年内归还。各县不得以没有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为由拒绝受理宅基地申请。
为破解宅基地选址难题,《通知》还要求自然资源部门要指导各地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充分保障宅基地用地规模,明确宅基地区域布局。因历史原因,宅基地被误划成永久基本农田的,自然资源部门要结合国家有关政策研究指导调出。
《通知》还要求县、乡级人民政府要明确专门机构、专门人员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中的功能配套、质量安全、外观风貌等进行指导和规范,对宅基地审批时限、建设监管、督促检查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