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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现公布毕节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毕节市农业农村局官网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毕节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威宁路7号;邮编:551700;电话:0857-822220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聚焦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规范做好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813条,其中,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503条(部门动态287篇、行业动态141篇、通知公告75篇),在“毕节农事”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信息1094条,在“毕节农事微博”上发布信息216条。发布信息涵盖乡村振兴、“三农工作、政策法规、行业动态、部门文件、疫情防控、通知公告、人事信息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渠道100%畅通、100%按时回复、100%程序合法”的要求,及时对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信息进行办理。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4条,我局已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对申请人进行答复,4条信息均按程序办结,办结结果未收到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毕节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各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干部职工业务能力有力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科学有序开展。严格信息发布。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布信息实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制定《毕节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对公开发布内容进行保密性审查,确保发布信息不失涉密。

(四)平台建设方面。2022年,我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常规稳定和微信公众号、微博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加大对单位门户网站和“毕节农事”微信公众号、微博号运行和维护力度,及时发布中央、省、市“三农”政策、行业动态、疫情防控政策、通知公告内容,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定《毕节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政务公开工作的原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和程序等内容,规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内容便于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公众监督。强化工作督促。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进行提醒,督促限期进行整改三是强化问题整改。对上级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提出的问题,及时组织专人负责,按时整改,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公众的需求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公开形式单一、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对新媒体的使用不足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以服务“三农”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单位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宣传作用,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工作动态信息质量,全面提升全市农业农村工作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毕节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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