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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答复

王素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板桥镇中心村机耕道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藏粮于民”战略的重要抓手,是推动农业转型升级的有效措施,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性举措。2019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作,在项目建设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规划设计。关于您提出板桥镇中心村机耕道建设的建议,经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乡村振兴局、板桥镇人民政府、“村支”两委有关负责人现场踏勘,认为该区域300余亩耕地多数坡度大于25°。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规定,禁止在大于25°以上坡耕地建设高标准农田,故板桥镇中心村不符合项目选址要求,建议向其他部门争取相关项目支持

一步,我局将按照农田建设相关要求,在项目建设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规划设计。对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贵州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四要八不准”》科学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农田建设与水网建设同步规划设计,严格落实“六方会审”“三方共建”“五个重点”的“635”工作机制,全力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

毕节市农业农村局

2023710

(主动公开)

(联系人:陆笛;联系电话:15338676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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