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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习近平法治思想干部读本》等权威读本;

2.《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

4.《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行政法规;

5.《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二)个性普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涉农法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案例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涉农行政法规;

3.《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贵州省畜牧遗传资源保护利用条例》《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贵州省畜禽屠宰条例》等涉农地方性法规;

4.《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贵州省植物检疫办法》等涉农规章。

二、普法对象

(一)毕节市农业农村局全体干部职工;

(二)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中涉及的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及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等。

三、普法目标

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推动学法用法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工作计划

(一)制定普法工作计划

制定《毕节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并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布;组织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制定2026年普法工作计划,细化普法内容、方式、活动等内容。

牵头单位:法规科

(二)开展主题普法宣传系列活动

1.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牵头单位:农安科、种子站、植保站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

牵头单位:机关党办、办公室、法规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3.开展动物防疫宣传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条例》《贵州省畜禽屠宰条例》等法律法规。

牵头单位:兽医管理科、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4.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膜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牵头单位:农田科、科技科、土肥站、环资站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5.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贵州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

牵头单位:秘书科、法规科、政改科、农经站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6.开展渔业宣传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贵州省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

牵头单位:渔业科、水产站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7.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

牵头单位:市场信息科、法规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8.开展“农民丰收节”宣传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牵头单位:法规科、社会事业促进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常态化开展干部学法用法

党组领学促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专题讲座、“法治毕节讲台”等方式形式学习。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述法内容。将学法用法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课程,组织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组织干部参加旁听庭审等活动。

牵头单位:机关党办、办公室、人事科、法规科、农安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四)加强宣传报道

通过门户网站、毕节农事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公布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以案释法。

牵头单位:办公室、法规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五、责任部门和联系方式

负责普法内设机构:法规科

联系人:赵洪叶,联系方式:0857-822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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