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广大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获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务信息,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公开对行政职能、业务经办的推动作用。根据省厅、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遵循“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便利”原则,准确、及时、有效地发布权威政务信息,不断增强与公众的交流,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建立科学、系统、完善的工作制度,有效推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轨道,积极促进服务型、责任型、效率型和廉洁型机关建设。
二、职责分工
(一)局办公室是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统一安排、协调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工作动态及调研信息公开的审核、把关;负责局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通报。
(二)信息中心是局网上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局网上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负责政务信息网上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回复以及主动公开信息的网上发布工作。
(三)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为职能范围内网上政务信息公开的责任机构。负责各自工作职能范围内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
三、发布平台
政务信息主要在“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毕节就业与人才”微信平台、“电子政务外网”上进行发布,并推送至“毕节市人民政府网”、“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四、公开范围
(一)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务信息: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务预决算、通知公告、总结计划、会议信息、统计数据、重要项目的实施等。
(二)下列政务信息不得向社会公开:
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
2、公开后会影响社会正常秩序或者可能引起消极后果的;
3、涉及服务人群个人隐私的或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禁止公开的其他信息。
五、工作程序
局政务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按省、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采取网上公开,公开程序为:
1、工作动态及调研信息。由责任科(室)、局属单位报送分管领导阅示,确定公开后送办公室汇总,统一传送信息中心上网发布;
2、本局印发的规范性政策文件。由责任科(室)、局属单位报分管领导批示,应当公开的,将签字版和电子版递送信息中心上网发布;
3、其他政务信息。包括公告公示、办事指南、行政权力公开、机构设置、发展规划、互动交流、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热点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等需向社会公开的,由责任科(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递送信息中心上网发布;
4、部、省人社部门网站登载的政策法规或其他重要政务信息,信息中心及时进行原文转载。
(二)依申请公开。按省、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要做到统一受理、分类办理、统一答复。依申请公开的公开程序为:
1、信息中心每个工作日监测网上申请信息,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将受理的申请打印转相关科(室)、局属单位办理;
2、各科(室)、局属单位在收到受理的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公开的依申请公开信息资料或其他处理意见(如该信息不属于本局公开或不予公开及其原因等)递交信息中心;
3、信息中心立即登记备案、网上答复;
六、工作任务
局各科(室)、局属正科级单位每月上网信息不低于3篇,局属副县级单位每月上网信息不低于5篇;凡本局印发的规范性政策文件应予公开的及时公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机构设置、办事指南、行政权力公开等政务信息应予公开的及时公开;凡依申请公开信息应及时公开;凡部、省规范性政策文件应予公开的及时公开。
七、责任追究
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实行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制。对违反政务信息公开规定的直接责任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必要的纪律处分。
(一)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拒不执行政务信息公开规定的;
(三)影响干扰或人为设置障碍,抵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
(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敷衍应付、不履行职责的;
(五)弄虚作假,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六)其他违反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行为。
八、通报制度
信息中心根据各科(室)、局属单位信息上网情况按月、季度、半年度和全年进行统计并报送局办公室,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
九、本制度至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文主动公开申请表
|
文件名 |
|||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
|
承办科(室)单位 |
|||
|
内容 简介 |
|||
|
分管 领导 签字 |
同意网上公开。 签字: | ||
信息中心签收人: 签收时间:
附件二:
|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月通报表 | ||||
|
通报日期: |
填报人: | |||
|
办公室 |
||||
|
机关党委 |
||||
|
人事科 |
||||
|
财务科 |
||||
|
法规科 |
||||
|
考录科 |
||||
|
考核奖惩任免科 |
||||
|
工资福利与退休科 |
||||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
||||
|
人才管理科 |
||||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
||||
|
军官转业安置科 |
||||
|
职业能力培训和就业促进科 |
||||
|
劳动关系科 |
||||
|
养老保险科 |
||||
|
失业保险科 |
||||
|
城乡社会保险科 |
||||
|
医疗保险科 |
||||
|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
||||
|
工伤保险科(工伤认定办) |
||||
|
仲裁院(调解仲裁科) |
||||
|
社保局 |
||||
|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
||||
|
发展劳务经济办 |
||||
|
就业局 |
||||
|
劳动监察支队 |
||||
|
托管中心 |
||||
|
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
||||
|
信息中心 |
||||
|
人才交流中心 |
||||
|
培训中心 |
||||
|
外国专局 |
||||
|
考试中心 |
||||
|
医疗稽查支队 |
||||
|
注: 政务公开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告公示、办事指南、办事相关表格下载、行政权力公开、机构设置、发展规划、互动交流、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热点政策解读、案例分析及应当向公众公开信息等。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