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30 17:37
打印 关闭 【字体:小 中 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清理办法》(人社厅发〔2019〕112号)等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展了文件清理工作,其中部分文件已被新规定替代。现宣布废止17份文件(见附件)。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doc.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7-8638410(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及政务公开相关事宜)
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518号(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E栋215室)邮箱:bjxs555@163.com
黔ICP备05002319号 贵公网安备52050202001021号 网站标识码: 5205000011
版权所有: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文域名: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
微信
微博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