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县(市、区、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各市(自治州)国资监管机构,各金融监管分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5〕77号,以下简称人社部发〔2025〕7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企业年金扩面提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的重要意义
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的重点改革任务,是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举措。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我省引才、育才、用才、留才环境,提高我省对各类人才的吸引力。加快发展企业年金,有利于我省健全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生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共同富裕。
二、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
(一)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建立企业年金。鼓励引导符合《企业年金办法》条件的国有企业按照规定建立企业年金,把建立企业年金作为完善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的重要内容和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措施。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建立企业年金,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
(二)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非国有企业建立企业年金。鼓励支持符合《企业年金办法》条件的非国有企业按规定建立企业年金。劳务派遣人员应参加劳务派遣公司的企业年金,鼓励用工单位为劳务派遣人员参加企业年金提供资金支持。鼓励机关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规定,为本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建立企业年金。鼓励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对建立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给予资金支持。
三、提高服务质量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推行企业年金方案简易范本,优化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程序,逐步实现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全程网办,提升管理服务效能,为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提供便捷服务。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年金总体方案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机构事后备案,省属国有企业审批所属企业制定的具体年金实施方案。建立一名人社专员加一名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顾问的“1+1”结对服务模式,推广社保规划师精准服务,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服务水平。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要以用人单位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年金缴费、权益查询、账户转移、待遇支付等工作流程,进一步丰富和优化产品供给;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自助一体机等渠道和信息化手段,优化企业年金服务系统,为用人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服务。
四、加强协同配合
各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全力推进我省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指导用人单位在依法依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础上建立企业年金,按照长周期考核要求,严格企业年金计划管理合同备案,加强对企业年金基金监管。税务部门要认真做好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培训和具体落实工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机构要鼓励引导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规范建立企业年金,发挥国企示范引领作用。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要发挥自身优势,加大企业年金业务推介工作,严格遵守长周期考核要求,规范开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并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管。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企业年金工作。
五、强化宣传引导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企业年金政策宣传力度,联合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采取点对点上门宣传、面对面上门服务等方式,多渠道宣传企业年金政策,重点宣传人社部发〔2025〕77号文件中拓宽覆盖范围、简化建立程序、灵活选择缴费比例、自主选择建立方式和深入开展宣传引导等内容,广泛宣传建立企业年金对用人单位和职工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推动企业年金发展的良好环境。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5〕77号)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
贵州省税务局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贵州监管局
2026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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