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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政策解读:《毕节市食用农产品 批发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工作指引》《毕节市农贸市场开办者 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工作指引》

主要领导政策解读:《毕节市食用农产品

批发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工作指引》《毕节市农贸市场开办者

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工作指引》

 

一、为什么要制定《毕节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工作指引》和《毕节市农贸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工作指引》?

食用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是关键一环,市场开办方的把关作用至关重要。近年来毕节市市场监管系统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我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开办者不同程度存在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义务不够到位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对入场销售者管理、入场查验等具体操作要求不够明晰。为服务指导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开办者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义务,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障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2025年7月,毕节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毕节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工作指引》和《毕节市农贸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工作指引》。

二、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

三、主要内容是什么?

《毕节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工作指引》共十章二十八条,《毕节市农贸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工作指引》共十章二十五条。两份指引均从开办者报告与备案、制度管理及人员要求、场所及布局、入场销售者管理、入场查验、抽样检验、场内检查、信息公示等方面,系统引导市场开办者规范开展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中,在入场查验方面,指引特别就蔬菜、水果、肉类、进口食用农产品等不同类别产品,详细列举了需查验的具体内容,为市场开办者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导。

四、为什么要分别针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开办者分开制定工作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开办者的要求不尽相同,分别制定工作指引,旨在针对不同市场类型开办者的法定责任,进行精准化、差异化指导。

五、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开办者在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方面有哪些异同?

相同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开办者都应配备食品安全员并开展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签订协议、入场查验、场内检查、信息公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投诉举报处置等管理工作。  

不同点:相较于农贸市场开办者而言,批发市场开办者还需履行以下责任。一是人员配备方面,批发市场在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基础上,还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二是抽样检验方面,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对场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三是销售凭证方面,要求批发市场开办者向入场销售者提供统一销售凭证,或者指导入场销售者自行印制符合要求的销售凭证。

 

原文:《毕节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工作指引》《毕节市农贸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工作指引》

《毕节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工作指引》《毕节市农贸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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