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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规定,经中共毕节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由中共毕节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毕节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毕节飞雄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吴晓君、总经理晏学义同志2021年至2023年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开展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现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审计公示,接受广大干部职工及群众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一)审计项目

毕节飞雄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吴晓君、总经理晏学义同志2021年至2023年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

(二)主要审计内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党委和政府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

2.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

3.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

4.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5.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风险管控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6.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

7.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8.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等。

审计组长:谢竞,联系电话:18008570628

二、审计时间

20249月至11

三、举报电话和邮箱

(一)审计组现场办公线索举报电话:18008570628。我们将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对举报人员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进行严格保密;

(二)市审计局机关纪委:0857-8986539;电子邮箱:bjsjrsjyk163.com

(三)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电话:0857- 8339334

四、审计人员工作纪律及工作要求

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四严禁工作要求。

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及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中共毕节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毕节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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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示-飞雄机场经责.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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