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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审计局“十三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一、业务工作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分管领导:陈国忠)

1. 结合试验区实际,着力检查监督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反映好的做法、经验和新情况新问题,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和不断完善。(行政事业审计科牵头,局各业务科室,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2.加大问题的揭露和查处力度,推动整改问责。(行政事业审计科牵头,局各业务科室,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3.加大推动制度创新力度,促进及时健全与新政策新要求相适应的新办法、新规则;对不合时宜、制约发展、阻碍政策落实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推动及时清理完善。(行政事业审计科牵头,局各业务科室,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4.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改革发展过程中行之有效的积极探索和创新举措,要总结完善,促进形成有利于深化改革的体制机制;密切关注各领域改革措施不配套、不衔接甚至相互矛盾、抵消等问题,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保障改革协调推进。(行政事业审计科牵头,局各业务科室,各县(区 )审计局配合完成)

5.创新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方式方法,不断完善操作规范、报告公告、整改问责等,形成高效健全的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制度体系。(行政事业审计科牵头,局各业务科室,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二)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分管领导:陈志勇)

6.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每年对各级政府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进行审计。(财政农业审计科牵头并完成市本级审计任务,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分别完成本级审计任务)

7.探索预算执行审计分阶段组织实施方式。(财政农业审计科牵头完成)

8.探索开展科目审计。(财政农业审计科牵头完成)

9.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各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执行5年内至少审计1次。(财政农业审计科牵头,其他各业务科室配合完成市级部门审计任务,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分别完成本级审计任务)

10.加强税收审计,促进税收工作结构优化、规范公平、征管高效。(财政农业审计科牵头并完成市本级审计任务,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分别完成本级审计任务)

(三)金融审计。(分管领导:陈志勇

11.对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地方金融机构5年内至少审计1次。(企业科牵头完成)

(四)企业审计(分管领导:陈志勇、李明祥)

12.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进行审计,促进形成国有资本流动重组有效平台、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规范国有资本运作、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企业科牵头并完成市管国有企业的审计任务,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分别完成本级审计任务)

13.对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以及企业领导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5年内至少审计1次。(经责科牵头,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分别完成本级审计任务).

14.检查相关改革措施的具体部署、责任落实、执行进度和实际效果等,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依法有序推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企业科牵头,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分别完成本级审计任务)

(五)民生审计(分管领导:朱平、李明祥  陈志勇  项学新、杨大莲、陈国忠)

15.加强扶贫审计。

配合审计厅,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全省20个极贫乡(镇)的脱贫攻坚、精准脱贫相关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推动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促进提高扶贫实效,打赢脱贫攻坚战。(财政农业科牵头,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分别完成本级审计任务)

16.加强涉农审计。

推动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财政农业科牵头,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分别完成本级审计任务)

17.加强社会保障审计,推动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福利制度,维护社会公平。(行政事业科牵头,投资科及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分别完成本级审计任务)

18.加强教科文卫等领域审计,及时反映相关领域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规范管理、完善制度、提高绩效,推动深化科技管理体制等相关领域改革,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公共设施、公共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行政事业科牵头,其他各业务科室和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分别完成本级审计任务)

19.对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进行跟踪审计,保障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应急处置、预防预警、恢复重建等工作顺利进行。(行政事业科牵头,其他各业务科室和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分别完成本级审计任务)

(六)资源环境审计。(分管领导:李明祥 杨大莲)

20.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在2018年起逐步建立经常性审计制度。(经责科牵头,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21.设立资源环境审计机构。(局办公室牵头,经责科配合完成)

(七)经济责任审计。(分管领导:李明祥)

22.对各级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对重点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全面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经责科牵头,各县(区)审计局分别完成本级审计对象的审计)

23.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制度,推动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经责科牵头,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八)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分管领导:项学新)

24.推动完善投资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深入分析各行业投资领域普遍存在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问题,总结经验、完善举措,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有关部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投资科牵头、投资中心配合)

25.促进建立公共投资审计全覆盖机制。提升投资审计信息化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参与公共投资项目审计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努力实现公共投资项目审计全覆盖。(投资科牵头、投资中心配合)

 (九)涉外审计。(分管领导:陈国忠)

26.促进完善涉外资金管理体制、健全涉外资金监督机制,以促进提升我市产业在全省乃至全国价值链的地位,保障国家利益为目标。(行政事业科牵头完成)

27.加强利用外资审计,提高利用外资效益,推动提升毕节对外开放活跃度和涉外投资开发吸引力。促进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提高利用外资效益。(行政事业科牵头完成)

二、综合管理主要任务

(一)深化审计机关党的建设。(分管领导:朱平、李明祥、陈志勇、项学新、杨大莲、陈国忠)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机关党总支牵头,第一、第二支部其他所有科(室、中心)和各 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2.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相融合,把党建工作摆在优先和引领位置。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各级党组织每年开展1次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局党组牵头,其他所有科(室、中心)和县( 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3.结合贵州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抓好审计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组织机构,完善组织设置,规范组织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监督和管理。(局党组牵头,其他所有科(室、中心)和各县( 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4.加强审计一线党建工作,更好地发挥审计组临时党组织的监督、保障和服务功能。(局党组牵头,其他所有科(室、中心)和各县( 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5.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党规党纪,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局党组牵头,其他所有科(室、中心)和各 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6.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细化办法措施,严格制度执行,持续改进作风,坚决纠正“四风”。(局党组牵头,其他所有科(室、中心)和各 县( 区 )审计局配合完成)

7.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局党组牵头,其他所有科(室、中心)和各 县( 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8.健全审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等规定。加大审计项目廉政回访等监督检查力度,对重大审计项目实行廉政跟踪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局党组牵头,其他所有科(室、中心)和各 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二)推进审计法治化建设。(分管领导:朱平、李明祥、陈志勇、项学新、杨大莲、陈国忠)

9.完善地方性审计法规体系,形成适应毕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地方审计法规体系,为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推动全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发挥审计经济监督与政策保障职能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法制科牵头,局办公室、财政农业科、行政事业科、投资科、经责科、企业科、信息科、投资中心配合完成)

10.建立健全与全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相适应的审计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审计业务管理、廉政建设、岗位考核、责任追究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审计业务管理由法制科负责,健全廉政建设、岗位考核、责任追究等内部管理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完善和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由办公室负责)

11.完善全市审计机关审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等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提高审计制度建设的程序化、科学化水平。(局办公室牵头,法制科和各科室配合完成)

12.完善审计业务质量控制机制。优化复核审理流程,分环节、分层级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对发现的重大审计质量问题,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法制科牵头完成)

13.上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质量的现场监督检查和审计质量检查力度,定期通报监督检查情况。(法制科牵头,局办公室、财政农业科、行政事业科、投资科、经责科、企业科、信息科、投资中心配合完成)

14.完善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机制,发挥好优秀审计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法制科牵头完成)

15.建立完善全市各级审计机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形成审计计划、实施、审理、报告等各环节既相互制约又协调有序的审计权力运行机制。(法制科牵头,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16.严格落实干预审计工作行为登记报告等制度,增强纪律约束。(办公室牵头,法制科及各业务科室和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17. 配合审计厅,探索与全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相适应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方式,建立完善省以下各级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机制。(经责科牵头,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18.主动接受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督,定期报告工作。坚持阳光法则,提高审计工作的公开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法制科牵头,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19.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方式、标准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法制科牵头,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20.坚持文明审计、客观求实,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和有关方面意见。(法制科牵头,市局各科室及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21.不参与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进行审计监督的议事协调机构或工作。(市局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三)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分管领导:朱平、李明祥、陈志勇、项学新、杨大莲、陈国忠)

22.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全面加强审计队伍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能力和制度建设,锻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铁军。争取到2020年,审计队伍整体能力素质有较大提升,业务骨干人才数量有较大增长,人才总量和结构与审计事业发展总体要求基本适应。(局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23.全面加强审计机关各级领导班子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驾驭能力和领导能力。以“一把手”建设为重点,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局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24.配合审计厅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健全后备干部动态管理机制,不断优化各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的经历、年龄、知识、专业等结构。(局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25.加强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使审计队伍的政治素质和纪律作风再上一个新台阶。(市局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26.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轮岗交流机制,加大审计机关内部岗位和上下级审计机关之间干部交流力度,有计划地选派审计干部到其他单位挂职锻炼。(市局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27.建立健全与全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工作相适应的考核考察机制。(市局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28.严格执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市局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29.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市局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30.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利用公开招录、特殊职位招录、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等多种方式,分期分批解决审计机关中从事审计业务事业人员的执法身份问题。(市局办公室牵头,法制科及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31.继续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市局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32.建立符合审计职业特点、适应审计工作需要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市局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33.配合审计厅完善审计人员选任机制,研究探索分类招录制度。(市局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34.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实行聘任制,结合全市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审计聘任人员管理办法。(市局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35. 健全审计职业保障机制和审计职业岗位责任追究机制。(市局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36.配合审计厅完成探索审计职业化建设实施方案。到2020年,形成基本适应工作需要的审计职业化管理机制。(市局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37. 推进以审代训模式,执行审计厅以审代训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市局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38. 加大审计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平台、审计案例教学的推广应用力度。结合全市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工作实际,强化公务员初任培训,加强对审计业务现场实施能力的培训。(市局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39. 建立完善审计人员职业发展规划,持续提升职业胜任能力。(市局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40. 完善审计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市局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四)加强和改进审计管理。(分管领导:朱平、李明祥、陈志勇、项学新、杨大莲、陈国忠)

41. 全力推进全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市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中心配合完成)

42. 摸清审计对象底数,建立审计对象数据库。(市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中心配合完成)

43. 完善审计数据源收集渠道,分类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频次,对重点部门、单位以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加大审计频次,编制中长期审计项目计划。(市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及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44.完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明确市、县审计项目计划报批、备案的办法和具体要求。(市局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45. 推进市县区审计资源的优化配置,实施大项目审计、大兵团作战,规范大项目审计的组织实施、成果运用和现场管理,集中力量做好重点审计项目,形成同频共振监督合力。(市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及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46. 加强各级审计机关、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的统筹融合和相互衔接,建立健全全市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审计监督整体效能。(市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及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47. 健全审计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检察以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制定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推动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法制科牵头,办公室配合完成)

48. 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推动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各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财政农业科牵头,法制科和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49. 加强审计成果综合利用,提高审计成果利用的层次和水平。(市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及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50. 完善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和审计结果公告办法。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办公室牵头,法制科配合)

51. 加强和改进审计宣传工作,注重运用新媒体,提高审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广泛性。(办公室牵头,信息科及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52. 建立健全购买社会审计服务机制,完善相应管理办法,规范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审计工作的行为,强化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投资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和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53. 强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分提高审计对象内部审计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发挥内部审计推动组织完善治理的作用,使之成为国家审计的重要辅助力量,进一步推进审计全覆盖。(法制科牵头,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五)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分管领导:李明祥)

54. 积极配合完成金审三期工程建设,提升审计信息化水平。(信息科牵头 )

55.配合审计厅,结合审计署金审三期工程指导意见,推动审计数据中心、数字化审计指挥平台、大数据综合分析平台、审计综合作业平台等信息化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数字化审计。(信息科牵头 )

56. 加大审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配合审计厅审计数据中心(暂定名)建设。(信息科牵头)

57.在审计厅领导和指导下,促进全市各部门系统电子数据存储及转换接口标准统一,建立健全数据采集与管理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加强对经济社会各类主要审计信息数据全归集。(信息科牵头)

58. 推进审计机关公文处理、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的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审计计划编制、资源配置、组织管理、质量控制、成果利用等全过程的数字化。(信息科牵头,办公室室配合)

59. 配合审计厅一体化信息综合服务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信息科牵头)

60. 配合审计厅开展审计机关设备和系统软件全部国产化。(信息科牵头)

61. 加强政府信息系统审计。进一步关注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管理财政财务收支以及相关经济业务活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效益性,加大对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及政府信息系统审计力度。(信息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完成)

62. 以政府数据资源的安全性、真实性、经济性和时效性为审计重点,完善政府数据采集渠道,加大数据转换、整合力度,加大政府数据的分析力度,完善数据验证机制,提高数据利用效率,探索建立政府数据资源审计制度(信息中心牵头,各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63. 大力推进联网审计,逐步施行非现场审计和现场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方式,进一步提高审计效率。(信息科牵头,各 县(区)审计局配合完成)

64. 加强大数据技术运用。积极应用“云计算”、数据挖掘、智能分析等新兴技术,探索多维度、智能化数据分析方法。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将分散在各领域、各层级、各系统间的数据相互关联并进行深度挖掘分析,跟踪资金与关联业务的使用情况,进一步实现准确揭示存在的问题,评估相关政策实施的效果,分析判断评价宏观经济,感知经济风险,发挥审计预警功能的目的。(信息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六)加强和改进审计理论研究。(分管领导:杨大莲)

65. 突出审计理论研究重点。紧扣生态文明建设、审计信息化建设、审计管理与风险规避、大数据审计等主要课题组织开展审计研究,并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统筹安排与独立研究相结合、理论研究与审计实务相结合三个原则,积极开拓创新,抓好成果转化和应用,力争出成果、促发展。(法制科牵头完成)

66. 加强审计理论研究人才队伍和其他基础建设。建立审计理论研究人才数据库,逐步把具有一定研究能力和基础的骨干力量纳入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积极营造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理论研究氛围。完善审计研讨交流。将审计理论研究任务有机揉进具体审计项目中,将开展审计项目中积累的经验、遇到的问题进行理论总结和提炼,通过审计理论研究和论文撰写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建立完善审计理论研究的资源支持和奖励机制。(法制科牵头完成)

附件:毕节市审计局“十三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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