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毕节市审计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 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 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毕节市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毕节市审计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规定获取相关信息。
一、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市审计局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市审计局机关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市审计局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市审计局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市审计局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市审计局办公室负责主动公开市审计局的政府信息。主要公开以下信息:
1.审计局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2.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及重要会议内容
4.审计业务工作
5.其他
市审计局办公室通过毕节市审计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bijie.gov.cn/bm/bjssjj/,联系电话:0857-8308661)、“毕节审计”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对以上信息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市审计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市审计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毕节市审计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7-8308661;
传真号码:0857-8308661;
通信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174号贵阳银行大楼(毕节市审计局);
邮政编码:551700;
电子邮箱:bjsjmty@163com;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申请方式
向毕节市审计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毕节市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市审计局网站(https://www.bijie.gov.cn/bm/bjssjj/zwgk/xxgkzd/202209/t20220908_76412558.html)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办公室代为填写。市审计局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毕节市审计局网站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中填写申请公开内容。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表》邮寄至受理机构。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174号贵阳银行大楼(毕节市审计局1501办公室),当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
毕节市审计局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市审计局办公室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市审计局办公室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6.费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7.注意事项 (1)由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一定的流程,建议申请人在正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前,先到相关单位或部门的门户网站搜索已主动公开信息,检索不到的,再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请尽可能提供所申请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以便及时、准确获取所需信息。 (4)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须是市审计局已制作、获取并保存的完整的政府信息,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本机关不予提供。 (5)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6)由于邮件寄送、传真发送、网络传输等可能出现故障,导致本机关未能收到申请或者答复书未能及时送达申请人,申请人提交申请20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答复,可拨打0857-8308661联系咨询。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毕节市审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毕节市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毕节市审计局
联系电话:0857-8308661
通讯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174号贵阳银行大楼(毕节市审计局1501办公室)
邮政编码:551700
投诉邮箱:bjsjmty@163.com(此邮箱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投诉及意见建议)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工作日办公时间
(二)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毕节市司法局
通讯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334号毕节市司法局二楼行政复议科
联系电话:0857-8225896
邮政编码:551700
(三)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生活路24号(毕节四小对面)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
联系电话:0857-8299021
邮政编码:55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