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林办字〔2018〕104号
毕节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毕节市林业局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毕节市林业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科室职能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毕节市林业局
2018年8月22日
毕节市林业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府办发〔2018〕22号)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2018年,毕节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林业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林业政策解读回应,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响应、反馈工作机制,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时效,增强林业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透明、廉洁林业。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2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府办发〔2018〕22号)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治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总体目标
(一)程序规范。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目录。
(二)制度完善。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
(三)载体丰富。公开规范,信息公开功能健全,公开内容及时更新。
(四)管理有序。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管理工作,建立工作台帐。
(五)成效明显。工作氛围浓厚,有影响、有成效。
三、主要内容
(一)强化主动公开力度和范围。
把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加强信息解读,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订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公开前,要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解读、阐释,增进公众对林业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公开后,要动态跟踪各种情况,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责任科室:法规科、办公室、林政站、人事科)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进一步公开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积极推进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继续向社会公开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并按要求做好财政决算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科)
(三)重点项目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森林城市、森林公园、园林城市创建、造林绿化、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公益林保护、林地保护、林木采伐管理、林案查处等重大项目进度。(责任单位:绿化办、林政站、天保办、创园办、法规科)
(四)热点信息公开。
做好森林覆盖率等信息公开、安全生产信息公开、落实林业工程信息公开、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开。(责任单位:林政站、防火办、绿化办、法规科)
(五)人事信息公开。
做好林业系统干部任免信息公开、公务员录用相关信息公开、考核奖惩信息公开和相关人事制度、规定信息公开。(责任单位:人事科、法规科)
(六)林业工作情况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林业各项工作动态信息、重要会议信息。(责任单位:各科室站所)
(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依法处置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依申请公开重点和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分析,及时总结经验。(责任单位:人事科、法规科)
四、工作要求
(一)公开程序。严把提出环节、审核环节、公开环节、反馈环节、归档环节等“五个环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公开形式。主要采取印发文件、市林业局网站、设置政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对于我局一些重大事项和决策,主要以文件形式印发实施,通过政府网站,面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设置固定的党务政务公开栏,定期固定性的工作在公开栏中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择机再次公开。
(四)工作机制。实行政务公开责任制,局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单位及业务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对涉及本单位的政务公开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毕节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8年8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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