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黔西市2025年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二、服务地点
黔西市境内
三、参选报价资格条件
1.报价单位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2.报价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行贿犯罪记录和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且信用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诚信资格要求:①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报价,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②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代理机构,拒绝其参加报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查询结果必须清晰完整;
4.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被授权人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报价单位的报价需符合市场规律,不符合市场规律的报价可视为无效报价。
6.报价单位须提供全覆盖附件所需监测指标的实验室资质证书及副本。
7.承担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辐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单位或者机构,从事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辐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单位应具备以下要求:(1)承担辐射环境质量及辐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单位:①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或者机构应取得相应的监测资质能力,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在辐射监测过程中,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开展工作;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或机构严格按照《贵州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方案》《贵州省核与辐射污染源监控技术方案》开展监测工作;③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或机构应保证所具备的监测能力,拥有人员数量与监测工作相匹配,单位或者机构有一定比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2)从事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及辐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人员:①从事辐射监测工作的人员应接受相应的教育和培训,具备与其承担工作相适应的工作能力,掌握辐射防护基础知识。②从事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的人员需要参加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监测培训,经考核合格获取资质证书,做到持证上岗。(3)从事辐射环境质量及辐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监测设备:①选择与黔西市监测工作相适应的监测仪器开展监测工作,所有监测仪器应在国际记录部门或者其他授权校准实验室监督/校准,所有监测仪器在仪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使用。②为了保证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定期对监测仪器开展期间核查,不满足工作要求的监测仪器不得用于黔西市辐射环境质量及辐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
注: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原件或原件扫描件(彩色)作为附件连同报价函一同一起呈报,参选的单位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要求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比选文件处理。
四、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和时间
参加本次报价的单位无须报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递交比选文件即可。
1.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2.地址:现场递交至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市水西大厦6楼,黔西市生态环境监测站603室。
3.递交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2月27日,工作日8:30至17:30。
4.送达要求
①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②比选文件应密封递交。密封形式和样式无要求,因密封不严参选信息过早泄露的风险由报价单位自行负责。
③比选文件递交后,无论是否成交均不予退还。
备注:(1)需要现场递交装订成册的纸质比选文件1份;(2)比选文件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
五、比选文件要求
比选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报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资格要求列明的相关证明材料
4.参选的报价单位认为还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比选确认方式
对参与本次比选的报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后,按比选报价最低服务机构获得本次比选项目的监测资格。
七、其他说明
1.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毕节市生态环境局黔西分局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市水西大厦6楼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984752301
附件:黔西市2025年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黔西分局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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