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对2021年印发的《毕节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暂行)》进行了更新和修订。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毕府发〔2021〕19号)要求,现将《毕节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毕节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以便进一步做好修改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22日
二、反映意见方式
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等社会公众对《毕节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意见等形式向毕节市生态环境局提出。
(一)热线电话
联系人:许龙;电话:0857-8227030。
(二)电子邮件
请发至邮箱:bjshbjzfek@163.com。
(三)书面意见
请邮寄至: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碧阳1号906室;邮编:551700,请在信封上注明“毕节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感谢您的支持!
附件:
毕节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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