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8号建议的答复
颜运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维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采取的工作措施
我市纳入全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系统共2668个行政村,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59套。
(一)关于“保障资金投入”方面
中央省级分别出台了《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43号)、《贵州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黔财资环〔2022〕53号)等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申报和拨付作出明确规定。我市精准把握上级政策走向和农村水污染治理目标任务,积极谋划包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等项目,全力争取上级支持。针对设立专项资金,《毕节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毕府办发〔2023〕26号)明确“从严控制专项资金设立、不得每办理或开展一项事业都设立专项资金,不得增设政策目标接近、投入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资金”。同时,市级财力在保障债务还本付息、三保等刚性支出后,可统筹使用的财力极为有限,面对财力难以平衡的实际困难,难以支撑设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前中央层面有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支持,省级层面已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2021年以来,毕节市争取到中央和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近2.3亿元。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属地管理、分级管控、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的原则,各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出台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长效机制,明确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织金、纳雍等县已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人管、管得住。
(二)关于“强化技术支撑与人才培养”方面
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我市积极开展指导培训,如:七星关区生态公司采取理论知识讲解和现场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对设施运行维护开展技术指导,对设施终端进水、厌氧、缺氧、好氧三段生物反应、湿地过滤、电机手动、自动控制等易出现的日常问题开展了现场讲解,从问题产生、原因分析、如何解决等方面开展指导教学,同时制作《PE模块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使用说明书》,加强运维人员培训;市生态环境局赫章分局到财神镇红岩村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作了多次技术培训和指导,同时,红岩村安排了有一定文化基础的保洁员对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三)关于“加强运营管理”方面
省、市先后印发了《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2023年1月,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八部门印发了《毕节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的职能职责,为我市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正常运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保障。如:七星关区区水务局作为主管部门对设备的整体运行进行日常监督,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出水水质进行日常抽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乡镇进行整改,推进设施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市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维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颜运代表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下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狠抓推动落实,推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加大项目谋划包装力度,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运维,统筹乡村振兴、农业农村、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整合各部门资金及技术力量,充分形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工作合力,建立健全设施运行保障机制,持续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二)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以“两清两改两治理”为抓手,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和垃圾收运等工作,逐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巩固提升全市农村环境整治成效,以提升美丽乡村“含绿量”增加乡村振兴“含金量”。
(三)持续开展文明卫生习惯、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基础设施管护和环境监督管理等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群众的素质修养,树立乡村建设的主体意识,让广大农民群众知道自己既是参与者也是受益者。充分发挥农户主体作用,鼓励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过程参与农村生活污水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护,提升环境意识,探索建立村民自治、农户参与的共建、共管、共享机制。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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