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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大方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决策部署,2023年以来,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紧扣职能职责,严格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分局2023年的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构建统一的保障体系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特成立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大方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为认真落实好我分局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有关工作,特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班长;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大方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大方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为副班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班。专班下设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方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注重学习引领构建能力型执法队伍

一是通过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中心组学习研讨会、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进行学习,做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2023年至今共学习了7次,分别是在2023年1月16日召开的中共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大方分局党组第1次党组(扩大)会暨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会议、2023年2月6日召开的中共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大方分局党组第2次党组(扩大)会暨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会议、2023年3月2日召开的中共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大方分局党组第3次党组(扩大)会暨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会议、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中共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大方分局党组第4次党组(扩大)会暨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会议、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中共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大方分局党组第5次党组(扩大)会暨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会议和2023年3月27日开展的讲法活动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年8月15日召开的中共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大方分局党组第8次党组(扩大)会暨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

二是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以法治学习教育为契机,以上率下团结带领党组一班人和全局干部职工切实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测试1次,进行执法培训2次。

三是坚持《法人生》学习,转发《法人生》更新剧集至工作群或微信朋友圈自己学习的同时也进行普法,让人们都能学法,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

三、注重成果导向构建高效的执法队伍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是制定2023年《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大方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按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努力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2023年以来,通过双随机抽查污染源152家次,其中抽查一般排污单位102家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9家次,抽查重点排污单位31家次,特殊监管对象3家次,跨部门联合抽查7家次,公开监管信息数量129条,发现并责令整改环境问题28个,已整改18个。

(二)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分局以网格化执法监管为单元、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为基础、以重点监管为补充,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全面落实现场检查“三三制”工作方法,持续加强污染源的执法监管力度,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我分局累计出动生态环境执法人员1821人次,检查企业433家次,立案查处6件,罚款30.34万元,其中发现1件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公示率为100%,均未被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二是除有法定依据外,创建周期内没有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三是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且执法人员不少于两名

(三)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我分局成立了行政调解委员会,负责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大方分局职责范围内的民事纠纷调解和行政争议调解,并建立了《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大方分局行政调解制度》,明确了接待、登记、受理、调查取证、回避、主持调解、文书送达、档案管理等工作要求。2023年以来,我分局未收到行政调解申请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联合相关部门在六五环境日期间在公园、广场、学校等人口密集地方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毕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等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落实好初信初访办理2023年以来,我局受理12369、12345环境信访投诉共87件,目前已完成办结82件,5件正在办理中。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在作出执法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并将案件录入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贵州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接受社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一是完善文字记录,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从调查、现场检查起到结案,法律文书全部按省厅统一格式制作;二是音像记录,配备执法记录仪,要求执法人员利用执法记录仪、手机、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对执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既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行政执法的正常开展,确保音像记录资料与法律文书相互佐证。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由承办人提出申请,经分局集体研究后,将重大执法决定送毕节市生态环境局进行法制审核后下达处罚决定。2023年以来我分局公示了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录入6份案卷材料;6件案件均以文字或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全过程记录;2件重大执法案件进行了法制审核。

(五)从严落实监督执法

按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企业环境守法、管理等情况,将辖区内涉及防疫物资生产、民生重点保障、污染小且吸纳就业能力强、重大工程项目、重点领域企业等五大类行业的6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六)从严开展排查整治

聚焦督察反馈问题、煤炭资源开采加工、园区及重点工业企业、基础设施运行管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等7个方面,深入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和环境安全风险隐患从严排查整治工作。2023年,排查发现问题及环境风险隐患75条,已整改完成72条,剩余3条有序推进整改中。

(七)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和制定规范性文件

2023年我分局暂未制定有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

四、存在问题

法律法规尤其是部门法规的学习不够。

二是法治宣传不到位,法治氛围不浓厚。

三是依法行政的进程与实际工作有差距。依法推进过程中干部认识有差距,法治工作有自上而下逐级递减弱化的趋势。

五、下一步打

一是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尤其是部门法规的学习

二是积极贯彻落实普法工作,多用心多沟通做好普法工作,平时到企业检查时多宣传法律法规,多渠道向社会公布,让群众更了解我们的工作,做到全心全意做到为人民服务。

     三是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处理加大对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擅自闲置污染防治设施、偷排偷放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严查违反环保“三同时”的建设项目;加强和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的司法联动,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合力,严厉查处并依法打击各种生态环境破坏行为。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大方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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