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工作总结
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及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推进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加快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区,不断厚植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一)污染防治攻坚取得新突破。一是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强化预报预警和精细管控,完成629家挥发性有机物企业问题整治和3台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18家重点碳排放企业2023年碳排放报告及2024年碳排放计划编制工作。中心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98.6%、同比提升3.5个百分点;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率99.3%,同比提升1.3个百分点。二是深化水污染防治攻坚。加强赤水河、乌江、草海等重点流域(湖库)环境综合治理,新增划定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完成8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113个入河排污口整治。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和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东风水库获评省级“美丽幸福河湖”。三是深化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完成全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二阶段)年度工作任务和27家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实施七星关区2个炼硫废渣治理项目和威宁县5个铅锌废渣项目。完成78块“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个省级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地块、39个优先监管地块全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5.65%,重点建设用地得到有效保障。四是深化固废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推进国家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建设,成功申报3个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项目。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完成79家危险废物产废及持证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评估,完成20家10吨以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可追溯化信息化建设,规范处置各类危险废物 8900吨。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9个,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100%。五是深化农村环境整治攻坚。完成782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2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提升至42.2%。
(二)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取得新成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21个问题完成整改20个,317件信访件全部办结。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330件信访件办结270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8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2021年、2022年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304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2024年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36个问题完成整改26个,交办的147件信访件全部办结。
(三)监管执法和风险防控取得新成果。深入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市立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100件,共处罚款822.58万元。健全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全市排查整改环境风险隐患322条,174个“绿盾”重点问题完成整改销号167个。举行赤水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桌面推演,开展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联合演练,环境应急能力不断提升。
(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争资争项和服务项目建设。获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约14亿元;获得中央和省生态环保专项资金3.08亿元,实施项目34个。2024年,共审批建设项目515个、登记备案818个,办理省级重点项目环评手续273个;核发排污许可证252个、排污登记876个。有力协调推动玉龙水库、毕节磷煤化工2×35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金沙柳塘“等容量替代”项目、赫章黄家山露天煤矿等270余个重大项目获得环评批复。
(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健全完善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与云南省昭通市、安顺市等加强联合执法。建立重点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先后与云南省昭通市、曲靖市、四川省泸州市及贵阳市、安顺市、六盘水市、遵义市相邻市县签订联防联控协议。出台《毕节市赤水河、六冲河等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办法》,推进重点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向县级延伸。赤水河、乌江等重点流域生态补偿断面水质优于省考核目标要求,共获得生态补偿资金1300万元。办结9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共计赔偿1769万元,案件筛查率、启动率、办结率均为100%。
二、2025年工作打算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开展扬尘、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专项整治,全面落实精细化管控和特殊气候应对措施,强化源头严防、现场严管、违法严处,不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开展全市功能区噪声、区域噪声、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工作。2025年,全市不发生重度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6项污染物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优良率达到省考核要求。二是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毕节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加快推进草海、锁黄仓等河流(湖库)综合治理。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巩固提升县级以上城市和其他县城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成效。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完成年度排查整治任务。2025年,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乌江、赤水河等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100%,国、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稳定向好。三是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推进毕节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抓好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排查整治,加强历史遗留炼硫废渣治理。严格建设用地环境准入,推进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四是持续打好固废治理攻坚战。积极开展煤矸石填沟造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实施,强化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开展危险废物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抓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实行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转运、贮存全程可追溯化监管。加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监管,确保医疗废物100%集中无害化处置。五是持续打好农村环境整治攻坚战。深入实施“两改两治理”,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与资源化利用,完成省下达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任务,不断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覆盖率。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美乡村。
(二)持续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围绕历次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加强跟踪调度和帮扶指导,确保所有问题按时整改到位。聚焦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交办信访件,按要求科学编制整改方案,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精准、科学、依法推进整改,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优美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和风险防控。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常态化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持续强化日常监管执法,依法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加快推进“绿盾”问题整改销号。强化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管控,全力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风险。制定全市2025年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监管计划,组织开展辐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事故应急演练,不断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四)全力服务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强化环评审批服务,优化审批流程,主动靠前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建立重大项目服务台账,开展重大项目预评估,助推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推行包容审慎执法监管,持续优化服务指导,为企业减负赋能。以火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白酒酿造等行业为重点,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发展。
(五)加快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落实落细。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全面压实企业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健全环境治理监管责任体系,推动监管关口前移,提升监管效能。统筹推进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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