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毕节市生态环境局黔西分局紧扣毕节市生态环境局、黔西市政府及黔西市依法治市办法治毕节示范创建工作部署,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依法治国相关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毕节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助力提升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筑牢政治忠诚
1.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努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亲自谋划、亲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今年以来,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1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2次。同时,要求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于4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2024年6月6日在党组会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2024年3月6日党支部书记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奋力绘就新时代美丽画卷”为题为大家讲解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课。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次。
3.有序推进述法工作,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法治思维贯穿始终。我们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完善述法制度,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通过述法总结工作、接受监督、发现问题、改进提高,2024年3月完成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
4.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于2024年4月1日拟定《毕节市生态环境局黔西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2024年10月10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广大党员干部专题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0名行政执法人员中除3名执法人员驻村未参与本单位培训学习外,其余27名全部完成每人7次以上80学时以上执法培训。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扎实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依照毕节市司法局《毕节市各县区各部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指出的问题,及时组织对2023年案卷进行评查,发现问题3个,已整改3个。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依法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2024年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2次。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办理案件全部进行集体讨论法制审核,全部通过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经集体讨论后形成决议报毕节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审定后实施,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公示制度。加强事前公开,在办公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身份、职责、权限等内容;做好事中公开,在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对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检查对象清单进行公开;做好事后公开,将“双随机”检查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开,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对企业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公开,实现企业与企业相互监督、社会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执法设备管理制度,明确专人对执法记录仪、照相(摄像)机、录音笔、平板电脑等设备进行管理,按照“谁办案、谁主管”的原则对执法影像资料进行妥善存储、整理、调阅、复制等,保障执法相对人和执法人员合法权益,近年来,我局执法案卷均规范整理,实行一案一档。
2.推行柔性执法,严格规范罚款设定与实施。推行首违不罚理念。对于企业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比如企业因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短暂的超标排放等,实行首违不罚,减轻企业经营压力,避免因行政处罚对企业的信用和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我市经济发展。高质量推进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2024年我单位行政执法突出问题7个,针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2024年9月,我单位制定了《毕节市生态环境局黔西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制度(试行)》《毕节市生态环境局黔西分局环境信访回访工作制度(试行)》《毕节市生态环境局黔西分局环境执法检查(试行)》等制度。截至2024年10月已以上7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行政处罚金额按照《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行政裁量权基准(2023版)的通知》严格执行,没有随意给予顶格或高额罚款、随意降低违法行为认定门槛、随意扩大违法行为范围,随意罚款,并对已超过法定追责期限的违法行为罚款的情况。
3.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2024年对辖区内产生废矿物油的企业进行30家次检查,均按要求全部签订危险废物转移合同,按时转移,填报废矿物油转移年报以及下一年度废矿物油管理计划。对省厅反馈的疑似入河排污口的68个点位进行核实,经核实全部不属于入河排污口;完成生态环境部反馈的15个入河排污口的监测,指导完成34家企业完成法定入河排污口标准化建设。
4.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事前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事后监督救济作用。2024年,毕节市生态环境局黔西分局检查企业500余家次,责令整改7家,行政处罚9件,处罚金额36万元。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涉及处罚金额较大等情况,皆要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针对9件行政处罚案件收到法律顾问意见2条,采纳2条。
(五)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进企业。今年以来,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3次;制发《毕节市生态环境局黔西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充分发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加以学习,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保法》等法律法规为核心,以6·5世界环境日等为抓手,丰富和拓展“法律六进”的方法和途径,通过与企业面对面交流会、送法上门等专项普法活动,不断提升企业知法、守法、用法水平。2024年,共开展送法入企活动700余次,服务企业1200余家次。
2.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按时完成学法年度考试,确保应学尽学、应考尽考,切实提高学法用法及统一考试覆盖面、参考率和及格率。
3.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依托“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及“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24年共接到“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投诉36件,办结36件;共接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89件,已办结89件。
(六)加强规范行政执法
1.参与案卷集中交叉评查。自我评查2024年行政处罚9件,目前结案五件。今年以来抽查报送10份执法案卷参与交叉评查,被发现个性问题2个,及时整改2个。
2.做好执法人员培训。今年以来30个执法人员全员参与培训,并全部结业,执法人员无执法证件无效情况。
3.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科学安排抽查对象,对规定的抽查对象按抽查比例进行抽查,加大抽查检查力度,2024年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4次,每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8人次,抽取检查对象134家。
4.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我单位2名人民陪审员按法院要求参与案件陪审。
(七)加快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倡导优化数字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释放数字经济潜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制度。我局严格按照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对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检查对象清单进行公开,并将“双随机”检查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开,同时,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决定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今年以来,虽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执法能力有待提升;执法手段相对单一;对企业的环保普法力度不足。主要原因是: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对新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掌握不够熟练,在现场执法中可能出现判断不准确。二是主要依靠传统的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方式,对一些新型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对手段不足。三是部分企业对环保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导致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环保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同时,加强与其他地区生态环境部门的交流加强企业环保普法;二是建立健全与其他部门的协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三是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企业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增强企业的环保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增强公众的环保法治观念。
毕节市生态环境局黔西分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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