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生态移民局
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个性普法内容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水利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移民〔2012〕414号)、《水利部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移〔2014〕114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0〕12号)等政策文件。
二、普法对象
市移民局全体干部职工,移民系统职责范围内的管理服务对象。
三、普法目标
普法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促进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安全搬迁、预防公共灾害等法律法规全面普及,法治宣传教育的及时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移民干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和依法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移民部门工作人员及搬迁群众的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明显提高,努力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行动计划
(一)制定《毕节市移民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学法用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牵头科室:法规宣传科,责任科室:其他各科室)
(二)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有关党内法规学习每年至少2次。(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牵头科室:法规宣传科)
(三)广泛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制定活动方案或按照市级总方案组织落实。(完成时限:按规定时间完成;牵头科室:法规宣传科,责任科室:其他各科室)
(四)多形式开展《毕节市生态移民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学习。(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牵头科室:法规宣传科,责任科室:其他各科室)
(五)开展法律知识业务培训每年至少1次。(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牵头科室:法规宣传科,责任科室:其他各科室)
(六)开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等移民领域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牵头科室:法规宣传科,责任科室:其他各科室)
(七)组织市移民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并确保参考率和及格率均为100%。(完成时限:按规定时间完成;牵头科室:法规宣传科,责任科室:其他各科室)
(八)加大移民领域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指导各县(市、区)移民部门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牵头科室:法规宣传科,责任科室:其他各科室)
(九)加强普法队伍建设,为全市水库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和公共服务。(完成时限:长期坚持;牵头科室:法规宣传科,责任科室:水库移民科,生态移民服务中心)
五、责任领导
杨正友(市生态移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六、责任科室
法规宣传科(电话:08578227107)
毕节市生态移民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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