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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统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毕节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照《中共毕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要求,切实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全面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为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坚强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执行中央决策部署。

1.积极推动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系列重要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2月16日市委常委会58次会议、2月17日市政府常务会第36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常态化推动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学习,抓实统计系统持续深入学习,要求全市各级统计机构通过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进行学习贯彻

.积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和支部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法律法规知识。制定《毕节市统计局法律法规学习目录清单》,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学法用法考试平台在线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确保全体人员应学尽学、应考尽考,参与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市统计局党组负责同志6月21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法治重要论述及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等进行传达学习,对法治毕节创建工作和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工作安排部署68日通过党组专题会议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进行传达学习。同时通过学法用法平台、贵州省党员干部网络学院等媒介,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加强统计法治工作领导。切实履行党组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解决依法治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法治毕节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毕节市统计局全面深化法治毕节示范创建的工作方案》,明确法治毕节创建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将法治毕节创建工作事项清单化、具体化进行安排部署和跟踪管理。将纵深推进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纳入《毕节市统计局2023年工作要点》,与统计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多次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对依法治统、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工作、统计法治队伍建设、法律顾问聘请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精神纳入第二批主题教育内容,推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政治监督重点工作。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持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树立与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绩观。

.进一步落实统计法进党校长效机制。市统计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统计法及相关统计知识教育培训的通知》,建立统计法进党校长效机制5月29日,在2023年春季学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毕节市统计局应邀派员为全体学员作统计法律法规专题讲座9月27日,在2023年秋季学期主体培训班上,市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陈俊为全体学员作统计法律法规专题讲座。11月27至30日,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统计局主办、市委党校承办毕节市依法统计专题培训班,使全体学员深刻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统计数据造假的严重性,强化了统计数据质量意识和依法统计底线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

(二)坚决惩治统计造假强化责任追究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保护统计执法对象合法权益认真执行《贵州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防止处罚主观性和随意性开展案卷评查,规范统计执法流程及文书资料

.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和重点统计执法检查。统筹全市统计执法力量,实现县区统计执法全覆盖;有计划、分批次完成对各县区统计执法全覆盖2023年,对9个县(自治县、市、区)全覆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和重点执法检查4次,共检查86家企业。

.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和统计执法监督举报渠道。印发《毕节市统计局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工作实施办法》,并将统计违法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布,畅通统计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建立举报线索执行登记、建档、跟踪管理工作制度。及时组织人员对举报线索进行立案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依法依规公布,着力防范和化解舆论风险,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氛围。

.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培训。邀请省统计局对全市统计执法人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暨统计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培训,重点培训立案调查、违法事实的查处、取证、询问谈话、法律法规适用等关键执法环节,不断提升统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6月25日,举办全市依法统计专题培训班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专家应邀为全体学员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作专题辅导按照《毕节市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方案》有关要求,11月15日对全市执法人员开展统计执法业务培训,着力提升统计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加强法制审核人员建设。配齐配强法制审核人员,聘请行著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法律顾问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确保“有罚必有审、有审必合规”;加强法制审核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把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专业知识过硬人员明确为法制审核人员。

(三)多方协同沟通,多措并举推进依法统计。

1.推动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毕节市统计局党组印发《毕节市统计局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移送办法(试行)》;与市委巡察办联合印发《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统计局协作配合机制(试行)》;参照执行省建立的《贵州省统计监督与舆论监督贯通协同实施办法(试行)》《贵州省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实施办法》《贵州省组织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实施办法》

2.坚决杜绝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以毕节市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9个县(自治县、市、区)和25个市直单位下发了《关于坚决杜绝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的通知》。经清理,我市2023年以来未发现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
     3.不断优化统计监测评价体系。认真学习研究、全面吃透年度实施方案积极学习《2023年度贵州省市县推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强化部门数据联动比对机制,通过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供电等各部门行政资料比对,并将比对差异结果与相关部门进行反馈,指导县区对正常经营但未在库的企业进行补录;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指标体系为切实完善市县推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多次与市发改委会商研判指标体系设置,书面向省市县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了修改建议,对《2023年度贵州省市县推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优化调整。

(四)强化统计能力建设和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编制责任清单完善办事流程。依照市政府办的相关要求及时完成《毕节市统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表》的编制,并按要求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布权责清单,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毕节市统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表》及时调整和完善网上大厅办事流程,完善统计政务服务相关工作。

.紧紧围绕查清查实全市经济家底,精心组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按照“地方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完成“五经普”各项普查阶段性工作,为下一步修订国民经济核算数据打下坚实的基础

.推动部门提升统计工作能力。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自查自纠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及时对基层问题进行答疑,对非常态化开展的工作,全面梳理汇总基层答疑,形成易错问题清单扎实推进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实现总量、结构、速度基本衔接

.大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氛围。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市法治宣传主要内容,制定《毕节市统计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和执法结合起来,在执法中开展普法宣传,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在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法治示范建设工作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

)统计基层基础还不够牢固。企业(单位)统计员频繁变动,导致业务脱节,培训成熟一批又更换一批,统计部门对统计调查对象的培训成果难以发挥作用,这是影响了第一手统计数据质量最重要的因素。乡镇统计人员多数都身兼多职,对统计方法制度掌握不够精准,对统计数据质量也有影响。

)普法宣传效果不够理想在统计执法过程中,发现有的企业(单位)对统计法律法规不是很清楚,统计执法和统计普法的融合不够好。

(三)统计执法监督还需加强。我市统计执法人员严重不足,全市统计系统取得统计执法资格仅9人,执法力量难以满足统计执法工作的需要。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仅限行政和参公编制人员报考,而全市统计系统行政和参公编制人员仅占21.8%,符合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人员较少。

、下步打算

(一)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发展观,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强化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在日常工作和重点工作中严明政治纪律,始终紧盯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目标要求,把党中央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面落到实处

)全力提升统计执法能力,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一是着力解决统计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执法考试情况纳入对县区统计法治工作评价内容,督促县区加强对符合统计执法证考试人员的清查,确保实现执法考试应考尽考。二是着力提升法治能力培训。聚焦统计法治工作中的难点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和执法技能培训,力争常态化邀请省统计局执法专家到我市开展执法业务和执法技能培训,积极抽执法人员参加省级统计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会。三是强化统计执法标准化建设。认真执行省统计局出台统计执法文书规范,严格规范统计执法检查流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案卷评查,落实案卷回访制度,提升统计执法水平。四是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严格追究有关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和重点执法检查,实现对各县区、各专业重要指标执法检查的全覆盖。

        (着力提升法治宣传质效,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一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抓住重要时间点,联合有关部门在人流量密集的地方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参与度。二是深入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宣传活动。通过举办主题培训班等全方位对领导干部精准地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增强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法律意识。三是充分发挥统计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及时通报学习上级印发的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推动有关部门的通报学习,形成强力震慑,以案为警、以案为戒,营造不敢造假的良好氛围。四是创新宣传形式,将普法宣传与统计执法结合起来,将普法宣传同经济普查结合起来,拓宽宣传渠道,增强宣传效果,广泛利用互联网、新媒体等开展统计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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