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授权,省统计局第3统计督察组于2024年8月12日至8月23日对毕节市开展统计督察,并于2024年10月21日向毕节反馈督察意见,毕节市委、市政府按照督察反馈意见,扎实抓好整改落实。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坚决扛牢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抓整改。成立督察整改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深入举一反三,深刻查找问题根源,全面推进整改落实。
(二)建章立制,突出长效抓整改。坚持把整改过程变成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过程,紧盯政绩观、数据质量等关键重点领域,建立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合理性衔接、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等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机制。
(三)刀刃向内,严肃问责抓整改。对督察中发现的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紧盯重点,坚决推动问题整改落细落实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持续抓好再学习、再部署、再落实。二是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市县党校培训内容,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律法规掌握不透的问题。三是建立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合理性衔接机制,加强约束性目标安排与上一级发展规划目标充分衔接。四是建立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对统计数据生产全流程进行质量管控,压实数据质量责任。
(二)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一是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纳入各级各部门政治学习内容,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抓好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二是强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及时移送统计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强化统计监督结果运用。三是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四是增强统计执法队伍力量,深入开展“一县一策”,着力解决统计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
(三)严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一是深度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坚决废止或修正与统计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文件和做法。二是扎实组织开展统计业务培训,配齐配强统计人员力量,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四)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一是加强统计业务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二是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和重点统计执法检查,从严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三是强化追责问责,严肃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
三、标本兼治,持续巩固防治统计造假成效
(一)忠诚担当,坚决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践行责任担当,从根本上解决统计造假问题。
(二)求真务实,坚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坚持以实的作风、实的举措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高悬利剑,从严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持续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力度,以高压态势形成震慑,切实筑牢“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堤坝。
(四)以改促治,推动督察整改成果的运用和转化。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的刚性制度,做到对统计数据质量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五)强基固本,全力推动统计事业发展。持续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着力解决好统计基层基础薄弱、统计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全面提升统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单位:毕节市统计局;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518号(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四楼);电话:0857—8223468;电子邮箱:bjtjfz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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