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毕节市 多云 28℃~19℃
无障碍
关怀版
登录个人中心
毕节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毕节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毕节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毕节市统计局

毕节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 6 月 5 日)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黔府发〔20236号)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府发〔20236号)部署,毕节市统计局、毕节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对全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开展普查。此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

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贵州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毕节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市七千余名普查人员两年的艰辛努力,毕节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经济普查工作分别作出指示批示市政府召开动员会推进会专题会并多次开展实地调研督导听取工作汇报。2023年4月,市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毕节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统计局34个部门组成。按照“全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均成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将经济普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各级普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支持配合认真职尽责确保了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2023年下半年全市各级普查机构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开展地毯式清查各登记注册主管部门支持配合提供相关基础资料为全面摸清经营主体建立普查底册打下坚实基础2024年1月至4月各级普查机构普查人员完成入户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客观反映了全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

三、科学规范实施

毕节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经普办)按照省经济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严格遵照国家普查方案借鉴历次普查经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强化普查规范性。此次普查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普查内容大幅增加信息化技术在普查中广泛运用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市经普办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省经普办组织开展的省级综合试点。严格规范入户流程询问内容扎实开展审核验收实地复核认真抓好数据处理风险防范。在省经济普查办公室精心指导下我市经济普查各阶段任务按时完成规范有序实施

   四、确保数据质量

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数出有据在省统计局省经济普查办公室指导下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对普查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普查人员专业水准业务水平。守牢数据质量底线制定印发毕节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办法》《毕节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个体户入户登记事中数据质量抽查工作方案》《毕节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压实数据质量责任牢牢守住普查数据采集关审核关分析关对发现问题全面进行实地复核。在县级自查的基础上市经普办开展多轮事中数据质量检查配合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开展事后质量抽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统计法和普查方案的现象

从整个普查工作情况看,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保障有力,部门协作到位,实施科学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普查主要数据客观真实反映了五年来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质效明显。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68万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贵州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65.6%,从业人员68.24万人,较2018年年末增长17.5%;个体经营户33.54万个,从业人员72.40万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