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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毕节市统计局积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毕府发〔2016〕7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加快统计现代化建设,探索开发多样化统计服务与产品,促进统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信息公开取得新成效。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毕节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57-8223541。

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公开机制。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了《毕节市统计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完善了《毕节市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毕节市统计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毕节市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多项制度。二是规范了信息公开流程,制定了《统计局政府信息审批流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上网发布流程。三是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制度,明确1名同志为信息公开专职人员,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

(二)强化组织保证。局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统计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当作是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目标的重要方面,不断推进经济领域信息公开,积极解读回应热点问题,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16年,调整和完善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主要领导专题听取并指导有关信息公开工作2次,确保做到依法主动公开统计信息、更好地回应公众需求等事项,促进局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开展。

(三)优化公开平台。一是加强毕节市统计信息网建设。开辟并完善了“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窗口”等专栏。二是完善数据库功能建设。加大了经济类和工作类统计资料的网络传播力度,使门户网站成为对外数据服务的主力平台。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据统计,2016年毕节市统计局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为2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为290条,共计29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形式。以毕节市统计局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根据信息内容和特点通过公告栏、各种免费资料等公开渠道公开。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全年没有需回应解读的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全年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举报投诉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举报投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下属事业单位毕节市计算中心及统计局办公室、综合科、法规科等相关科室负责,指定1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八、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6年,我局召开了2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举办信息公开工作培训2次,56人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通过统计信息网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仍需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方式相对比较单一,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还不够完善等。2017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开要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加大主动公开范围和力度,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全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加大统计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和力度。不断优化统计信息网的服务功能,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增设统计重点工作栏目,开发网站建设新功能,使统计信息网在推进信息公开、提供优质服务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加快推进依申请公开电子化进程。

(三)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督查,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稳步推进。加强网站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平台,做好统计服务工作。

 

 

毕节市统计局

2017年2月20日

 

 

附件一:毕节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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