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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毕节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毕节市统计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载(链接:https://www.bijie.gov.cn/bm/bjstjj/zwgk/xxgknb/)。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毕节市统计局联系(地址: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四楼,邮编:551700,电话:0857-822354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统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和监督职能,深化公开内容,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全力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为促进毕节示范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优质的统计服务。

(一)主动公开我局结合工作职责,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主动公开信息共计292条,其中部门动态112条,通知公告10条,各类栏目维护170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总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13条,办结13条。其中12条依申请公开信件申请人身份为公民 ,均为论文写作需要。申请内容涉及工业、农业、旅游、投入产出、农村人民生活等相关数据;另一条依申请公开信件申请人身份为公民,因重复申请不予处理。截至目前未发生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市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一是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加强日常工作监督管理;二是严格履行保密制度,发布前履行保密审批程序,严格把关信息发布内容;三是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做到相关信息网上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市统计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调整更新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布局、目录设置,高标准完成新旧平台更新工作,进一步丰富完善了政务信公开内容。坚持把统计信息网站作为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供统计服务的重要载体,严格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原则,充分利用市统计局门户网站、统计APP平台,依法依规发布统计数据信息和统计分析研究报告。做好“毕节微统计”微信公众号及“毕节统计”新浪微博号,强化创新意识,丰富内容形式,增强可读性,普通群众可以通过关注公众号,及时掌握全市经济发展最新动态、经济运行情况以及统计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县级干部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各科室依据各自职能及工作任务密切协作配合,形成了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配合的工作局面,确保了政务服务的公开、公正、透明和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统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规范和完善了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机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主动公开力度仍需加大,宣传统计行风、统计形象的信息不够具体等问题。

在今后工作中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提高统计信息质量,依法依规满足群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二是进一步加强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继续强化信息公开软硬件建设,不断优化统计信息网服务功能。三是完善政务公开发布制度及各类信息发布制度,不断加大统计公开透明度,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四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拓宽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本部门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度市统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为确保市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稳步推进,市统计局围绕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公开内容,主动公开统计数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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