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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毕节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毕节市统计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载(链接:https://www.bijie.gov.cn/bm/bjstjj/zwgk/xxgknb/)。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毕节市统计局联系(地址: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四楼,邮编:551700,电话:0857-822354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毕节市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创新方法、精准发力,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制度,通过网站公布等形式,及时主动向全社会公开经济、社会信息,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动公开。为了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政府统计信息,同时方便公众办事,市统计局积极整合信息资源,并运用信息化手段,提供便捷的办事信息和渠道。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83条,其中部门动态50条,通知公告12条,各类栏目维护121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总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24条,办结24条。其中24条依申请公开信件申请人身份为公民,20条为论文写作需要,4条为科研需要。受理15条,申请内容涉及统计年鉴、农业农村、固定资产投资、财政、金融、房地产等相关数据;不予受理9条,其中,5条为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条为相关数据可至统计官方网站直接查询,已告知其查询方法,2条为需要提供《统计年鉴》,已告知其到相关科室查询,1条涉及秘密事项,不予提供。截至目前未发生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公开。2022年制定并发布了《2022年毕节市统计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对37项公开事项从公开内容、网站公开栏目、信息保障单位、公开渠道、公开方式等方面逐一细化,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做好统计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作用,按要求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完成了本年度权责清单、财务信息、政策文件及解读、统计监督、统计数据等栏目的公开工作,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三是严格履行保密制度。信息发布前履行保密审批及信息审核程序,层层严格把关信息发布内容,确保信息发布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市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把统计信息网站作为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供统计服务的重要载体,严格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原则,充分利用市统计局门户网站、统计APP平台、“毕节微统计”微信公众号及“毕节统计”新浪微博号,强化创新意识,丰富内容形式,增强可读性,便于公众及时掌握全市经济发展最新动态、经济运行情况。

(五)监督保障。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严格的监督保障制度,层层监督、级级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县级干部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各科室依据各自职能及工作任务密切协作配合,形成了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配合的工作局面,确保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3

0

0

0

0

0

3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4

0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统计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规范信息公开平台、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距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创新方法推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合力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紧扣制度充实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扩大公开法定信息发布面,公开内容力求做到真实、具体、全面。

(三)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和力度,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毕节市统计局2022年度无规范性文件、信息处理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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