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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毕节市统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需咨询相关事项,请与毕节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西0407办公室,邮编:551700,电话:0857-822354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统计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通过完善公开管理、提升平台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等举措,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成效。

(一)主动公开信息方面

毕节市统计局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准确发布月度、季度、年度统计数据,包括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等重要经济指标数据,并对数据进行解读分析,增强社会公众对经济形势和统计指标的理解。2025年,在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发布《2025年统计月报》共11期、《2025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共11期。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97条,其中门户网站276条,微信公众号74条、微博4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增进政民交流互动,做好依申请公开、12345热线等咨询服务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答复公众留言咨询,及时受理并主动与群众沟通,耐心细致答疑释惑,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2025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52条,办结52条,收到12345热线101件、办理101件,未发生复议诉讼情况。2025年,市统计局紧扣社会关切问题,发布了《毕节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毕节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毕节统计年鉴-2024》《毕节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及时、客观地向社会公布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分级审核”制度,构建全流程保密审查体系,严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逐件开展合法性、保密性审查,重点防范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及敏感信息泄露风险。建立常态化网站信息排查机制,定期对网站信息内容和引用链接进行排查,多措并举筑牢政府信息内容安全防线,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可靠。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建设要求,持续优化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及公开内容。安排专人负责栏目维护与信息更新,积极做好统计咨询服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待。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统筹、分管领导推进、专职人员落实的工作体系。各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相关资料,办公室具体承担日常协调,计算中心负责信息发布与维护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常态化推进,为依法公开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2

0

0

0

0

0

5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0

0

0

0

0

0

3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0

0

0

0

0

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2

0

0

0

0

0

5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发布的统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重点领域公开工作,积极推动统计数据和普查项目信息公开,不断拓宽公开的精细化程度;加大统计数据的公开和解读力度,根据社会需求及时增加发布内容,丰富数据解读维度,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毕节市统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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