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执法人员培训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基础法律知识、依法行政意识、执法业务能力和实务操作水平,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行政执法热点和难点问题,强化培训力度,丰富培训形式,提高培训实效,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和综合行政执法履职能力。
二、主要内容
(一)公共法律知识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和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等基础性法律知识。年度学时为20个学时。
(二)业务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4.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15.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16.烈士褒扬条例
17.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18.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19.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20.烈士公祭办法
以上业务知识年度学时为30个学时。
(三)行政执法技能
1.强化事前公开。按照要求,通过录入等方式,将行政执法主体、权限、程序等,在公示平台公示。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办事指南、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信息等,通过信息共享的方式,由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2.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依照规定着装、主动亮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要按规定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陈述、申辩、听证、回避、配合执法等依法应告知的事项。
3.加强事后公开。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年度学时为10个学时。
三、组织实施
(一)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
1.培训形式:集中学习、交流。
2.培训对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
3.责任科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
4.培训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和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等基础性法律知识。
5.培训实施:依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活动,通过学习法律法规与剖析典型案例,将执法理论与执法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学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实用性。集中学习、交流全年不少于4次。
(二)执法规范培训
1.培训形式:开展讲座。
2.培训对象:全体执法人员。
3.责任科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
4.培训内容:业务知识、行政执法技能,执法人员法律职业道德、专业法律知识、行政执法实务操作和说理性文书制作。
5.培训实施:邀请相关行业的专业人员授课,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听讲;各科室开展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具体时间由各科室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四、有关要求
(一)全力确保法制培训的实效性。法制培训工作要紧紧围绕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切实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同时,法制培训要重点培训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执法业务,为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始终保持法制培训的长效性。在法制培训的基础上,要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开展法制培训工作作为必修科目,不断丰富培训的形式和内容,深入、持久、扎实地开展法制培训工作。
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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