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党内法规,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本单位日常培训内容。
(二)个性普法内容
法律部分,主要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为主。
行政法规部分,主要是以《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为主。
部门规章部分,主要是以《烈士公祭办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为主。
个性普法内容由各科室(中心)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组织学习宣传。
二、普法对象
面向社会公众,全市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机构,重点针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进行宣传。
三、普法目标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满足服务保障对象的普法服务需求,为推进法治毕节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四、工作计划
(一)落实普法责任,科学筹划部署年度工作
1.结合职能明确本部门普法责任和工作计划,制定局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各科室(中心)
完成时限:2025年4月
(二)围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2.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党员干部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法治学习情况、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责任单位:党建办
配合单位:各科室(中心)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3.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的尊崇者和捍卫者。
责任单位:党建办
配合单位:各科室(中心)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4. 按照市法宣办统一部署,开展好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知识。
5.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各科室(中心)
完成时限:2025年5月、12月
5.组织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相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利用退役军人反映诉求的重要时机,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发放宣传资料,把工作现场变成普法的第一现场,积极引导和指导退役军人群体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和解决纷争。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各科室(中心)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6.围绕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八一”建军节、“9·30”烈士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法治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
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各科室(中心)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7.在局门户网站、微博或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栏发布不少于4条执法或普法信息。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科室(中心)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三)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8.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责任单位:党建办
配合单位:各科室(中心)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9.按照市法宣办要求,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庭审旁听和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我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积极组织我局国家工作人员落实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学法用法考核等制度,全局干部职工统一在线学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95%以上。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各科室(中心)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四)加强新媒体在普法中的运用
10.围绕我局职能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让正能量产生大流量。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科室(中心)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五、责任领导
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金云赛。
六、责任部门
政策法规科
七、联系方式
姓名:王家礼,电话:0857—8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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