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履行好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普法责任,结合职能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党的二十大以来有关法治建设重大决议、部署。
2.宪法,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法,国家安全相关法律。
3.中国共产党章程、纪律处分条例、政法工作条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监察法、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爱国主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
(二)个性普法内容
1.主要是以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采购法、预算法等为主。
2.主要是以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信访工作条例、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为主。
3.主要是以烈士公祭办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为主。
个性普法内容由各科室(中心)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组织学习宣传。
二、普法对象
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共性普法内容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面向广大干部群众开展普法。个性普法内容的主要对象是全市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机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以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管的毕节市爱国拥军促进会进行宣传。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发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优势,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满足服务保障对象的普法服务需求。
四、工作计划
(一)落实普法责任,科学筹划部署年度工作
1.结合职能明确本部门普法责任和工作计划,制定局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6年6月
(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2.按照市司法局统一部署,开展好2026年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知识。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6年5月、12月
3.组织好退役军人保障法、信访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烈士褒扬条例及相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4.围绕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八一”建军节、“9·30”烈士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活动,增强法治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5.在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的宣传专栏发布执法或普法信息,发布“以案释法”案例。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三)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用法
6.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等纳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用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习近平法治思想干部读本》等权威读本,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的尊崇者和捍卫者。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责任单位:办公室(党建办)
配合单位:政策法规科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7.按照市司法局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庭审旁听和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我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
五、责任部门和联系方式
政策法规科
联络员:支耀民,电话:0857-834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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