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s://www.bijie.gov.cn/bm/bjstyjrswj/zwgk/xxgknb/ )。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42号,邮编:551700,电话:826032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不断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一)及时主动公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窗口和服务平台的作用,在网站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和政务信息,对单位的机构设置、领导信息、工作职责、联系方式、办公地点、权力责任清单进行了公开。2020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79条,其中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119条,政策解读信息5条,其他类信息55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63条,累计关注用户36895个。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和工作职责,落实2名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资料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市政府办要求,全面完成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梳理本系统政务新媒体账号名称、数量,准确掌握运行总体情况。在网站首页展示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本部门政务新媒体相关动态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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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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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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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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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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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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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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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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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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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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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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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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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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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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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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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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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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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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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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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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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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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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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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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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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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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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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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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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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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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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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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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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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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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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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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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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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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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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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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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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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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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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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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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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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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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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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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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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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业务工作有较强政治敏感性,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大量工作内容无法公开,导致信息公开缺乏及时性和全面性,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2021年,将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发布形式,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充分利用好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树立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今年以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我局自2018年12月29日挂牌成立以来,未产生任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我局未产生政府集中采购。
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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