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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42号;邮编:551700;电话:0857-826032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整改等措施,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聚焦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提升公开实效等方面,着眼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聚焦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规范做好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140条,其中,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193条(部门动态87篇、通知公告21篇、双拥文化17篇、退役军人21篇,其他47篇),在“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信息659条,在“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博”上发布信息288条。发布信息涵盖部门动态、政策法规及解读、双拥文化、部门文件、通知公告、人事信息、权责清单、三公经费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照《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进行办理。2023年全年共办结申请1件,无接续办理件和转续办理件,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二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各科室(中心)负责同志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有力推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是严格信息发布。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制定的《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发布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合理性,确保发布信息不失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我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常规稳定和微信公众号、微博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加大对单位门户网站和“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微博号运行和维护力度,及时发布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相关政策、部门动态、通知公告等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公开实效,提升我局政务服务水平。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按照评估指标,对标对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市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还需加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不足,常因工作繁忙而疲于应付。二是信息发布形式单一、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信息质量不高、对新媒体关注和使用率不高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政务公开人员补充和培训,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力量,持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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