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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服务效能的重要抓手,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责任分工,严格执行信息采集、审核、发布“三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安全性。围绕退役军人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聚焦安置保障、就业创业扶持、优待抚恤政策、双拥共建活动等核心工作,系统梳理公开内容,精准对接公众需求,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在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监督体系,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自查,重点核查公开内容的合规性、发布时限的及时性,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严格遵循《条例》第20条和第21条规定及上级部门统一部署,聚焦退役军人安置保障、就业创业扶持、优待抚恤政策、双拥共建活动等核心工作,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阶段性任务,精准梳理公开内容,优化信息发布节奏。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确保公开内容贴合实际需求,增强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和更新各类信息141条,其中:动态新闻70条、公示公告44条、政策法规2条、财政资金9条、规划计划1条、权责清单1条、信息公开年报2条、退役军人领域1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信息547条,微博公开各类信息13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以来,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案件,无复议和诉讼纠错。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动态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内容及要求。坚持信息发布前“三审三校”“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加强政府信息编辑、报送、发布等环节审核,对拟发布政府信息严格审查,坚决杜绝表述错误、信息发布不规范、不及时公开等现象,确保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2025年,我局没有代拟本级政策文件及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强力推进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的建设管理,拓宽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影响力。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认真履行网站规范管理和安全监管责任,坚持做好日常监测、定期抽查,常态把关,确保网站安全运营。

(五)监督保障方面。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及时、全面将培训内容传达到各科室(中心),切实提升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政务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水平,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更加及时、更加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针对信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问题。我局重点推进公开渠道多元化建设,聚焦退役军人关注的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通过印发政策法规汇编和法制宣传进村(社区)、进军营等形式,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并通过相关媒体及时传播政务工作信息,切实提升政策知晓率、理解度和执行力。二是针对公开内容信息更新时效有待提升问题。我局聚焦退役军人关切信息,优化内容筛选,同步压缩信息采编发布周期,明确更新时限与责任主体,确保公开内容精准匹配需求、数据信息实时鲜活,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与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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