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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策解读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理解,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解读范围。本局代市委、市政府起草的有关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规范性文件及本局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  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可通过各科室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解读形式。同时,发挥政府网站、电视电台、新闻报纸、政务微信等重要载体作用。积极探索运用新技术和新媒体,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扩大传播范围和受众面。并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使政策解读传播可视、可读、可感。

 第四条  公开平台。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博是本局政策解读的主要平台。

第五条  职责分工。局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解读人,带头深入解读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并负责解读专栏开设、解读内容更新、解读机制跟进与完善等工作,协调、督促各科室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各科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负责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第六条  工作流程。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各科室在起草规范性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文件的出台背景、主要依据、对象范围、重点内容等。

 (二)解读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批签发后, 同规范性文件一并报送局办公室。对需提请市委、市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解读方案需一并提请审议。

 (三)局办公室根据规定和程序,及时将规范性文件及解读方案报送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印发。

 (四)起草规范性文件的各科室应在该文件正式印发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提交本局网站、本局微信公众号、本局微博进行发布。

 第七条  队伍建设。要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本局政策解读的专业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第八条  考核管理。要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纳入各科室和个人年度评先选优考核内容之一,严格进行考核奖惩。

 第九条  本制度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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