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原则
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二、公开主体
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
三、公开内容
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是指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以下类别的政府信息:
(一)领导之窗
(二)机构概况
(三)机构领导
(四)联系方式
(五)部门文件
(六)财政信息
(七)政策法规
(八)政策解读
(九)人事信息
(十)办事指南
(十一)规划计划
(十二)权责清单
四、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毕节市人民政府站点频道、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浏览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站点频道http://www.bijie.gov.cn/bm/bjstyjrswj/index.shtml)、微信公众号(公众号为“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方式查找所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根据自身特殊需要,向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者应当填写《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向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递交(申请渠道:1.电子邮箱:styjrswjbgs@163.com;2.传真:0857-8260323;3.现场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100-42号;4.邮寄地址: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五、费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六、主管部门
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主管业务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毕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原公安局办公室楼
邮编:55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