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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毕节1月1日起实施

2026年1月1日起

《毕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将正式实施

该条例是贵州省首部

市州级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

标志着毕节营商环境建设

进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

12月25日

《毕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宣传解读新闻发布会

在毕节市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

会上

毕节市人大法制委

毕节市投资促进局

毕节市司法局

相关负责人对《条例》的

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及亮点

进行了解读

据发布会介绍

《条例》立足毕节发展实际

全文共32条

内容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

涵盖开放环境、市场主体权责

市场环境、政务服务、法治保障

等多个方面

既衔接国家和省级法规要求

又体现毕节本地特色

为全市营商环境建设

提供了系统制度遵循

↓↓↓

一是构建开放融合格局。发挥毕节资源、人力和政策优势,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推进区域基础设施互通、产业互补、市场融合、资源共享,提升集聚和辐射能力,夯实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开放基础。

二是厘清市场主体权责。政府及部门需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权利、机会、规则平等,严格执行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得增设壁垒,并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市场主体则要遵守法规、恪守商德、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三是优化公平便利市场环境。招商引资中严禁超职权承诺,合法承诺需书面纳入合同,建立惠企政策兑现跟踪机制;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等允许非失信主体以金融保函等降低成本;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引导金融机构简化贷款流程、降低融资成本;建立机关事业单位拖欠账款长效治理机制。

四是提升高效便捷政务服务。优化企业设立、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审批流程,推动公用企事业单位精简报装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完善开发区(园区)配套,设立一站式服务点提供全生命周期代办;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实现“跨省通办”,设置疑难事项窗口,畅通12345热线,落实“接诉即办”。

五是强化关键要素保障。土地方面建立要素保障机制,统筹产业用地、加强用地储备,保障项目用地需求;人才方面完善激励服务政策,畅通职称评审渠道,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支持校企、企研合作,为市场主体提供人力支撑。

六是筑牢规范公正法治环境。行政执法部门要制定年度涉企检查计划,推进综合执法,减少多头重复检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明确执法裁量基准和免罚清单,强化执法监督;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法律服务;同时划定政府及部门责任红线,明确损害营商环境的追责情形。

《毕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25年8月29日经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5年12月3日获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实施

将为各类市场主体

在毕节投资兴业

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

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助力毕节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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