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
《毕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将正式实施
该条例是贵州省首部
市州级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
标志着毕节营商环境建设
进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

12月25日
《毕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宣传解读新闻发布会
在毕节市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
会上
毕节市人大法制委
毕节市投资促进局
毕节市司法局
相关负责人对《条例》的
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及亮点
进行了解读

据发布会介绍
《条例》立足毕节发展实际
全文共32条
内容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
涵盖开放环境、市场主体权责
市场环境、政务服务、法治保障
等多个方面
既衔接国家和省级法规要求
又体现毕节本地特色
为全市营商环境建设
提供了系统制度遵循
↓↓↓
一是构建开放融合格局。发挥毕节资源、人力和政策优势,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推进区域基础设施互通、产业互补、市场融合、资源共享,提升集聚和辐射能力,夯实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开放基础。
二是厘清市场主体权责。政府及部门需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权利、机会、规则平等,严格执行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得增设壁垒,并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市场主体则要遵守法规、恪守商德、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三是优化公平便利市场环境。招商引资中严禁超职权承诺,合法承诺需书面纳入合同,建立惠企政策兑现跟踪机制;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等允许非失信主体以金融保函等降低成本;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引导金融机构简化贷款流程、降低融资成本;建立机关事业单位拖欠账款长效治理机制。
四是提升高效便捷政务服务。优化企业设立、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审批流程,推动公用企事业单位精简报装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完善开发区(园区)配套,设立一站式服务点提供全生命周期代办;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实现“跨省通办”,设置疑难事项窗口,畅通12345热线,落实“接诉即办”。
五是强化关键要素保障。土地方面建立要素保障机制,统筹产业用地、加强用地储备,保障项目用地需求;人才方面完善激励服务政策,畅通职称评审渠道,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支持校企、企研合作,为市场主体提供人力支撑。
六是筑牢规范公正法治环境。行政执法部门要制定年度涉企检查计划,推进综合执法,减少多头重复检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明确执法裁量基准和免罚清单,强化执法监督;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法律服务;同时划定政府及部门责任红线,明确损害营商环境的追责情形。
《毕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25年8月29日经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5年12月3日获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实施
将为各类市场主体
在毕节投资兴业
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
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助力毕节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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