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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投资促进局关于报废固定资产处置的询价公告

根据《毕节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单位拟对一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回收处置,特向符合资格条件且具备报废电器回收处置能力的回收商开展处置报废询价。

一、资产现状。14台格力中央空调,2013年采购,空调型号一致为格力分体式泵型天井房间空调器,制造日期为2013.06,室外机型号为KFR-50W/I09-3,全部安装在现毕节市七星关区贵阳银行办公楼9楼,目前7台仍在使用,7台已撤出;其中办公大厅安有2台,接待室安有1台,11间办公室(含套间)各安有1台。账面原值97720元,净值0元。

二、处置价格。询价处置,价高者得。

三、询价期限。2025424-2025430日。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参与报价的企业或自然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与处置标准相关的经营范围及处置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有电器设备回收、再生资源回收等中央空调设备涉及的回收资质。报价方需提供的证件有:1.营业执照;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请有意参与的企业或自然人在询价期限内将相关证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资料复印件及盖章报价单)430日前发至毕节市投资促进局邮箱gzbj_zsj@163.com

五、处置要求

(一)14台格力中央空调均部署在毕节市贵阳银行办公楼9楼,有回收意愿的报价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进行查验实物及估价,我单位不再统一组织实物查验。

(二)回收方应在确定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款转入我单位指定账户。款项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拆解、搬运等处置工作。处置工作必须在付款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在回收、拆除、搬运、处理等过程中的产生的所有费用及风险由回收方自行承担。回收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法规,否则,造成的不可逆破坏由回收方承担相关责任。

(四)回收方若损坏本次处置资产以外的设备、设施等,或因处置发生任何事故,由回收方承担责任。

(五)回收方在拆解、搬运完成后须对存放现场进行清理,恢复原貌。

六、联系方式

(一)询价组织机构名称:毕节市投资促进局;

(二)地址:贵州省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0219

(三)联系人:路璐;

(四)联系电话:0857-8262088

七、结果公布

竞价结果将通过毕节市投资促进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八、设备照片

     (部分)


毕节市投资促进局关于报废固定资产处置的询价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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