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毕节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和《毕节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培养
1.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6次;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一月一专题干部能力提升培训会”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2024年累计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7次,形成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同时依托我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大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形成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
2.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通知》《中共毕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建立毕节市投资促进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3.强化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结合招商营商工作,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法治讲台和一月一专题干部能力提升培训。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维护市场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一是严格执行《贵州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事前评估和责任追究办法》和《毕节市加强招商引资项目事前评估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市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前,参照《贵州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事前评估及责任追究办法》,开展招商引资拟签约项目事前评估,对拟签约项目进行事前评估。截至目前,代市人民政府草拟3份招商引资框架协议均严格开展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并通过政府专题会议及常务会议审议程序。二是强化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事前评估。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对招商引资拟签约项目进行集中评审,杜绝引进高污染、高能耗、破坏生态环境项目。建立信息流转机制,市级层面定期收集梳理目标企业和意向性投资信息,并及时流转至“四化”及服务业招商牵头部门和县(市、区)一体推进。三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和国家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规范招商引资行为有关要求,全面梳理中央、省、市相关产业政策,形成《毕节市产业招商政策指引》汇编。从普适性政策、产业支持政策方面,摘编了土地、税收、财政金融、人才、物流、产业扶持等政策的重要条款,形成“产业招商政策正面清单”;对政策中有疑似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条款进行摘录,形成“产业招商政策负面清单”。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会,部署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面落实《贵州省营商环境大改善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启动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措施。二是制定《毕节市开展“双承诺双兑现”行动推进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市3998个招商引资项目招商承诺兑现情况开展3轮自查清理,共排查出33个项目招商承诺未完成兑现。进一步压实市直部门“管行业就要管营商”和县(市、区)政府主体责任,针对未兑现项目按照“一企一策”方式制定整改方案,推动11个项目兑现招商承诺,指导各县(市、区)针对18个项目主动与企业达成兑现计划,另有4个项目正与企业协商处理。三是开展入企走访活动,从法治、政策、协调等方面为企业解惑纾困。印发《关于强化企业服务提升满意度七条措施》,统筹市工信局、能源局、发改委、住建局、商务局、工商联6家单位和各县(市、区)投资促进部门对“四类重点领域”企业开展全覆盖服务工作,截至目前,累计服务企业6533家。会同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等部门赴毕节高新区企业开展送法入企活动1场次。四是加强法治营商环境培训及《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解读。2024年以来,组织市、县责任单位参加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培训会2期,邀请省专家赴毕节培训1次,组织市县两级责任部门赴贵阳开展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按照《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和合法性审核机构清单的通知》(毕府办发〔2020〕17号)统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文书格式,进一步规范评估程序,加大备案审查力度,确保我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2024年未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严格执行公众参与和风险评估程序。严格执行《毕节市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不依程序决策,决策中不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意见,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对有关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贯彻落实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和法律顾问实施办法,巩固法律顾问全覆盖成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快发展公职律师队伍,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公职律师,目前,共有公职律师1名,聘请法律顾问2名。
(五)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
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按照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和网络安全工作要求,做好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应急预案准备。
(六)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并组织举办专题培训会,积极配合行政复议部门开展有关工作。
2.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充分发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和“法治毕节讲台”作用,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三创六率六防止”工作。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反馈。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
(八)推动法治政府任务落实
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迎检工作,按照国家和省部署,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教育宣传力度还需加大。二是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不够,学习不系统、不全面,法律法规宣传渠道比较单一。三是政务公开方面,虽然我局及时开通了微信微博,但政务新媒体平台宣传力度不够,与网民互动交流较少。四是单位服务职能针对性较强,服务对象单一(主要针对企业),法治建设亮点工作、典型经验不多。
三、下步打算
(一)持续加强法治建设工作。一是积极通过局党组会、专题会、中心组学习会等方式,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二是常态化抓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凡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照规定报审印发,确保程序合法、办事依法。三是持续抓好法律知识宣传宣讲,充分利用好在职党员志愿服务进社区和结对帮扶联系村等有利条件,抓好法律法规的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持续推进法治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是抓好《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全力打造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和谐宽松的营商环境。二是持续推进《毕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工作。从立法层面规范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责,以刚性约束督促相关部门抓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三是落实全省“当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整治”部署,围绕整治“新官不理旧账”、招商承诺不兑现等突出问题,督促责任单位主动与企业协商,制定兑现计划。常态化开展营商环境暗查暗访并通报典型案例,用好《毕节市护航营商环境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工作机制》,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涉嫌违法违纪的营商环境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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