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文化广电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文稿和综合性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依法行政、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咨询;牵头拟订地方历史文化保护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对全市文化、广电、旅游、文物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监督;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承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和市政府督办事项的办理;负责文化广电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方面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
负责人:吴滔
办公电话:0857-822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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