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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部署和要求,特编制本指南。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见附件1《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方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群毕节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子站(http://www.bijie.gov.cn/bm/bjswhgdlyj/index.shtml)政务公开栏、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三)查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登录网站浏览查阅信息。

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毕节市文广电旅游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7-82222938223148,传 真:0857-8222293

通讯地址:毕节市行政中心C栋东0823办公室,邮 编:551700

单位邮箱:dqwhjbgs@163.com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步骤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在市政府网站群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子站或毕节市文化广电旅游局门户网站下载,也可到我局办公室领取。

《申请表》应逐项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同时,申请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并对所填写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邮件、传真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本机关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4.费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受理流程

    (见附件2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毕节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信息公开目录.xls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主办: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7-8222057、0857-8638410
(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及政务公开相关事宜)

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518号
(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E栋215室)
邮箱:bjxs5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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