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超
同志
领导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
负责医政医管、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有关保健对象医疗保健、精神卫生、药物政策、药品采购监督,老年健康服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医政科(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科);联系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护理学会;联系百里杜鹃管理区卫生健康工作。
履行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信访维稳等工作“一岗双责”职责。
黄超,女,汉族,1985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毕节市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