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毕节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考核方案(试 行)》(毕市医保发〔2022〕9号)和《毕节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 年度毕节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考核指标>的通知》的要求,我中心于2025年1月7 日至1月27日对相关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协议考核,经市本级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1、定点医疗机构应考核12家,实际考核11家,毕节市第四人民医院按照《毕节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精神疾病住院医保医疗服务能力考核办法》另行考核,详情见附件1。
2、定点零售药店应考核29家,实际考核29家,详情见附件2。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3月18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3月18日前向毕节市医疗保障中心进行申诉,逾期未申诉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彭安平,联系电话姓名:0857-7153879。
附件1:2024年度毕节市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协议考核结果
附件2:2024年度毕节市市本级定点零售药店协议考核结果
附件1:2024年度毕节市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协议考核结果.xls
附件2:2024年度毕节市市本级定点零售药店协议考核结果.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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