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关于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毕节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毕节市医疗保障局对本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形成了《毕节市医疗保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将清理决定在毕节市医保局官网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9月21日前提出。
附件:《毕节市医疗保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 张玲艳,联系电话: 0857-8245510,联系邮箱: bjsybjfgk@163.com。
毕节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10日
毕节市医疗保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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