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通知》《省医保局 省卫生健康委 省药品监管局关于做好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和管理的通知》(黔医保发〔2026〕2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毕节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征求意见稿)》),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12号令)和《毕节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办法》(毕府发〔2021〕19号)的有关规定,现在毕节市医疗保障局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做好修改完善工作。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25日。
二、反映意见方式
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可以通过微信、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毕节市医疗保障局提出意见建议。
(一)微信留言
关注“毕节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留言,微信号“毕节市医保局”。
(二)电子邮箱
bjsybjyyfw@163.com。
(三)信函
通讯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贵阳银行8楼毕节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
邮政编码:551700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程璐;电话:0857-8245515。
感谢您的支持!
附件:毕节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doc
毕节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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