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毕节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部门2023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99件,其中,行政处罚1件(正在办理中),占比1.01%;行政检查99件,占比100%。
(二)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无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为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办案质量,制定了《毕节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的通知》,对我局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审理范围、审理程序、审理内容等进行调整。二是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能力,制定了《毕节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行政执法
监督机构的通知》《毕节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力度。三是严格执行《贵州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适用办法》),并将《适用办法》转发至各县区医保部门,要求各县区医保部门严格按照《适用办法》要求规范、合法、合理、适当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情况
一是制定了《毕节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做到执法决定及时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二是制定并完善了《毕节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试行)》《毕节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试行)》《毕节市医疗保障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试行)》等系列执法制度,切实规范完善执法。三是制定了《毕节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及审核人员的通知(试行)》,明确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为规划财务和法规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为法规科成员与我局法律顾问共4人。四是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定了《毕节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试行)》,并于9月13日在我局官网公示执法人员名单。
(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一是于5月9日-12日组织我局行政执法监督及行政执法相关负责人共3人参加市司法局组织举办的为期四天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并通过线下结合线上的方式组织全体执法(监督)人员共33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法治底线 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等十二个法治课程,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二是于9月21日-22日组织召开为期两天的“2023年毕节市医疗保障系统行政执法培训会”,参训人员包括市县两级医疗保障系统执法(监督)人员共80余人,会议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芳律师事务所等部门专家,紧密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重点知识,针对行政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典型案例以及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等重要内容对参训人员进行培训与指导,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四)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的情况
一是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保障系统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制定了《毕节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试行)》。2023年2次组织开展了全市医保系统执法案件交叉评查活动,2次案卷评查共评查4个卷宗(均为县区医保部门执法卷宗,评查覆盖率80%)。二是为进一步强化政府层级监督,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于4月10日通过我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更新公布监督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邮箱、投诉举报地址等信息,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三是制定了《毕节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通知》,明确我局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及监督机构职能职责。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执法水平亟待提升。我局执法人员均未开展过医保领域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知识不够扎实。二是缺乏专业的执法(监督)团队。目前,我局属于探索执法阶段,无论是执法人员还是执法监督人员大多均没有实际的执法经验,缺乏系统性、全面性、深入性的医保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培训。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通过探索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案件,逐步健全和完善我局行政执法制度,规范完善行政执法行为;二是通过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全覆盖、全轮训的执法业务培训,通过以案释法、现场执法、案卷分享等创新形式,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毕节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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