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国两会和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市第三次党代会、市“两会”精神,聚焦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医保工作会精神,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12345”的工作思路,即巩固“一项”成果(巩固医保脱贫成果)、突出“两项”重点(基金征缴、基金监管)、深化“三项”改革(支付方式改革、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医疗项目价格改革)、落实“四项”制度(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制度)、提升“五项”服务(推进系统平台建设、优化直接结算服务、优化异地就医转诊备案、开展医保服务示范工程建设、优化通办服务),扎实推进全市医保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行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坚持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领导
1.加强党对医保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医疗保障各项工作。坚持党对医保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医保改革发展沿着正确的方向行稳致远。
2.坚持强化政治引领。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教育引导全市医保系统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3.高质量推进的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总路线,认真落实市委高质量党建“五大工程”工作部署,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压力层层传导、工作落细落实。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在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坚持强化党建引领,带领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健康发展,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开展模范机关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4.加强宣传、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继续强化理论武装、思想政治教育、对外宣传、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处置、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网络安全,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和水平,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扎实做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增强统一战线的凝聚力和影响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化民族团结,深入推进全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活动内生动力,营造全国各族人民一家亲的良好氛围。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抓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监督管理,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织密“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6.做好特殊人群医疗保障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做到“责任不松、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监管不脱”,持续做好脱贫人员等特殊困难人群参保、资助、待遇、服务等工作,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确保“三重”医保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持续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7.做好防贫返贫监测。加强与扶贫、民政、税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形成常态机制,定期获取相关部门动态认定人员名单,与医保系统参保、资助及就医数据比对,动态补齐短板。持续开展返贫致贫动态预警监测,坚决守住医保领域规模性返贫底线。
8.扎实推进定点帮扶工作,按照引领示范县、夯实基础县、重点推进县有序推进帮扶工作,落实好帮扶责任。
三、强化基金征缴和基金监管工作
9.抓好参保筹资工作。加大宣传动员力度,优化参保缴费服务,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保持参保率总体稳定。加强稽核管理,促进精准扩面,壮大资金池,提高医保基金互助共济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确保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任务。
10.完善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压实县(市、区)监管责任,强化刚性制度约束,加大欠拨基金追缴力度,坚决遏制挪用、贪占医保资金违法行为发生。建立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行社会监督员制度。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压实基金监管责任。探索建立医保医师制度。推进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托国家智能审核系统和我市定点药店视频监管平台,推进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基金监管智能化水平。探索建立专业化基金监管机构,定期开展基金监管能力培训,持续推进基金监管队伍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1.抓好基金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查等相结合的多形式检查制度,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全覆盖。按季度开展基金运行情况分析,为基金监管提供数据支撑。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组织开展县区交叉检查、飞行检查等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打击欺诈骗保。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深入推进“三医”联动改革
12.加强“两定”机构协议管理。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建立行为规范、服务质量和费用控制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考核、检查、监督力度,促进行业自律、规范。完善慢特病医药机构定点准入、退出机制,规范医疗机构外配处方管理,有效解决慢特病患者购药难的问题。
13.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助力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深入推进国家DIP试点改革,全面启动第三批定点医疗机构实际付费。对符合条件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规范统一全市精神病按床日付费标准。出台扶持政策支持医疗机构短板学科和优势学科发展。
14.深化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改革。探索建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机制。启动新一轮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工作,优先提高价格明显低于成本、体现医疗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支持优势学科、短板学科、薄弱学科发展,提高医疗机构医疗技术服务收入占比。推进医疗机构间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医疗服务资源整合共享、高效利用。统筹做好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备案等服务工作,促进医疗技术创新运用。对医疗机构开展特需医疗服务项目进行规范管理。强化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的督促指导,提升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水平。
15.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持续推进国家谈判药品和国家、省级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医用耗材品种及时落地,确保完成采购任务。探索开展市级或市域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组织开展一般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有效治理公立医疗机构私自线下采购药品、医用耗材行为。健全和规范疫情防控、特殊紧缺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和保障机制。探索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
五、巩固提升待遇保障水平
16.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按照省局“杜绝增量、规范存量”的要求,清理规范超出清单范围的制度政策。对与清单不相符的政策措施,认真清理整改,将政策规范到待遇清单制度框架以及省级政策规定上来。
17.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拓展救助范围,将原来收入型贫困的医疗救助对象向支出型贫困延伸。强化托底保障功能。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合力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推动普惠式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落地。
18.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充分发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共济功能,减轻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19.落实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新版医保药品目录,保障患者待遇及时享受。落实慢特病门诊保障制度。建立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推动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全面完成原省增补药品目录消化任务,指导定点医疗机构提前做好临床治疗替代用药准备。做好医疗机构诊疗项目、院内制剂、中药饮片医保支付管理服务工作。
六、优化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
20.推进系统平台建设。完成全市医疗保险+商业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平台建设,启动医疗救助管理系统、意外伤害管理系统,依托科技手段,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21.优化直接结算服务。优化直接结算服务,扩大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范围,实现20家(每个县区至少1家)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22.优化异地就医转诊备案。加大省内异地就医取消转诊备案的宣传力度,持续优化省外异地就医电话、网络、APP转诊备案方式,方便群众就医。
23.推进示范工程建设。全面落实《贵州省医疗保障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试行)》,按照医保窗口服务标准化建设要求,规范医疗保障经办大厅设置和服务,推进医疗保障服务 14551 示范工程建设,加强村级经办服务能力建设。
24.优化通办服务。依托新的医保信息系统,认真执行全省统一的28个医保政务事项通办事项清单,深入开展全省通办服务,让医保经办服务更加便民利民。
七、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医保干部队伍
25.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及时将讲政治、敢担当、有能力的干部选拔到相应岗位,激发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继续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引进优秀人才充实医保干部队伍。
26.加强医保业务、基金监管、财务知识、政策法规等的学习培训,开展医保系统岗位大练兵活动,提高医保干部的职业化、专业化和法治化水平。
27.认真落实政府系统“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各项部署,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持续推动转作风、纠“四风”、优行风、树新风,全面提高医保工作效能。
八、统筹抓好其它相关工作
28.切实抓好医保领域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机要保密、节能减排、法治政府建设、禁毒“大扫除”、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在行动.满意在毕节市”和创园、创模、创卫、创双拥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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