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实施《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市医保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忠诚医保”为统揽,全力推进“精准、协同、智慧、安全、清廉”医保建设,为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贡献医保力量。
一、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以铸魂固本塑形聚力健体“党建五项行动”为统领,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持续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正风肃纪,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3.强化党建引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新部署和新要求,更加深入学习贯彻新国发2号和国函〔2022〕65号文件精神,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4.加强宣传、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继续强化理论武装、思想政治教育、对外宣传、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处置、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网络安全,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和水平,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扎实做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增强统一战线的凝聚力和影响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化民族团结,深入推进全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活动内生动力,营造全国各族人民一家亲的良好氛围。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严的基调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省、市相关实施细则,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强化惩治腐败、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持续扩大参保覆盖范围
6.持续关注特殊人群参保,聚焦边缘人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学生儿童等重点人群,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人口等特殊人群“应保尽保、应资尽资、应报尽报、应知尽知”。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村级联动的参保筹资工作机制,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的政策宣传动员机制,积极探索有效提高参保率的工作方法,确保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三、全面发挥医保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
7.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全面落实参保资助、医保待遇政策,不断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切实做好因合理化原因未在户籍地参保人员的台账管理,确保脱贫人口等特殊人群动态应保尽保。稳步落实稳定脱贫人口逐步退出医保倾斜政策。
8.增强大病保险减负功能,发挥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加强与乡村振兴、民政、税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形成常态机制,定期获取相关部门动态认定人员名单,与医保系统参保、资助及就医数据比对,动态补齐短板。持续开展返贫致贫动态预警监测,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返贫致贫底线。
四、精准落实新阶段新冠疫情防控政策
9.严格落实《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医保发〔2023〕1号)和《省医保局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黔医保发〔202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确保“乙类乙管”医保政策有效实施,促进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五、持续巩固医疗保障待遇水平
10.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障功能作用,坚定不移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促进慢性病早防早治。优化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制度,规范落实医疗救助兜底政策,切实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按省局部署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积极做好争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工作。
六、深入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11.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持续推进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医用耗材和国家谈判药品在毕节落地,确保在“十四五”期末达到省、市《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既定目标。探索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认真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预付款和结余留用政策,充分调动医疗机构参与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积极性,激励临床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产品。
七、深化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改革
12.合理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稳定调价预期,理顺比价关系,确保医保基金可持续,以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为重点,不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分级体系,在市、县、乡政府指导价格范围内,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价格档次,引导患者合理分流。继续落实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制度,加快审核上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开通项目申报“绿色通道”。
八、不断优化医药服务管理
13.持续加强“两定”机构协议管理,指导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提前做好相关疾病治疗替换药品工作,做好目录政策解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确保《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目录(2023 年)》平稳实施。
14.健全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继续推进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对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管理改革工作跟踪管理;扩大日间手术按病种付费的病种范围;对中医适宜技术优势病种开展按病种付费,助力我市中医药传承发展;规范统一全市精神病按床日付费标准。
15.开展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改革。推进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编制床位数执行相应的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标准;开展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国家、省集中带量采购和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采购,执行零差率销售,同步执行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标准改革试点工作。
九、加强医保基金“全链条”监管
16.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医保基金监管行政监管、经办日常审核和稽核检查。开展好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强化医保法律法规、合规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宣传。持续开展医疗保障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加大违法违规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17.持续开展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联合惩戒。建立医保部门与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沟通协商机制。推进行业自律管理,落实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管理责任,夯实定点医药机构网格化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医保智能监管系统的审核工作。开展基金运行综合评价,落实好医保信用监管,认真抓好国家、省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
十、推进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18.持续做好信息化建设、关键基础设施管理、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信息平台运维管理等工作。深化“互联网+医保”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普及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加强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建设,探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医保服务,推进医保经办服务向基层下沉延伸,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经办服务体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扩大异地就医结算服务范围,2023年底,跨省住院就医直接结算率达到65%。
十一、多举措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19.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毕节市开展作风革命实施方案》工作部署要求,聚焦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漠视群众利益等党性不纯、作风不实的问题,不断淬炼能力本领、工作作风,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开展好争当学习型、思考型、主动型、担当型、落实型、廉洁型“六型干部”活动。不断推进作风革命提质增效。
20.通过“请进来、送出去”方式,加强经办服务、基金监管、法律法规等医保业务的学习培训,开展好系统内岗位大练兵,进一步提高医保干部的职业化、专业化和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群众对医保的满意度。
十二、统筹抓好其它相关工作
21.深入推进医保领域法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落实“五个通办”改革要求,助力“毕须办”政务服务品牌建设,进一步推进医保领域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机要保密、创建“双拥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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