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精神,锚定医保“解除全体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的根本目标,加快推进数据赋能医保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努力做好呵护“小的”、照顾“老的”、保障“病的”、支持“新的”、挤掉“虚的”、打击“假的”,为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贡献医保力量。
一、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市委三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纵深推进铸魂固本塑形聚力健体“党建五项行动”,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突出服务中心大局。
3.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紧扣绿色发展、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创新“三大主题”,聚焦“两区一典范一基地”战略定位,充分发挥政策、资源、人口“三大优势”,开创全市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4.加强宣传、统战、群团和民族宗教工作,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思想政治教育、对外宣传、网络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网络安全。扎实做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强化民族团结,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活动。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规定,持续巩固深化为基层减负工作成果。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推进“清廉医保”建设,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持之以恒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6.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导向,强化“六型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建设忠诚干净担当医保干部队伍。
7.把政治理论培训放在首位,坚持把党性教育贯穿教育培训全过程,突出专业训练,强化实践锻炼,开展好医保经办服务练兵比武,不断提升医保干部队伍能力水平。
三、坚决保障基金平稳高效运行
8.强化基金运行分析与预警监测。加强医保基金运行分析评估和监测预警,拓展数据分析维度,强化重点指标监测,推进运行分析和监测预警数字化赋能。严格基金全流程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和支出预算刚性约束,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可持续运行。
9.做好协议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准入退出机制,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行业自律,规范管理。根据群众健康需求、医保基金收支规模等情况,合理确定定点医药机构规模。
四、全力兜牢医疗保障民生底线
10.巩固医保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准落实特殊人群应保尽保、应资尽资、应报尽报。守牢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底线。
11.持续巩固参保覆盖面。落实参保长效机制,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确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加快推进“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建设,摸清人员底数,推进参保信息实时动态查询。
12.优化调整待遇保障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调减职工大额医保缴费费率,将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落实好生育津贴直接发给参保人。完善连续参保激励,强化断保约束措施。积极配合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
五、促进医药机构高质量发展
13.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按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落地应用,推进特例单议、意见收集、协商谈判、预付金、数据工作组等工作。稳妥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总额预算付费改革。落实省内医保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
14.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做好国家和省组织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加强监督管理。扩大药品医用耗材集采范围,持续做好国家集采省级联盟接续工作,到2025年底累计集采药品达860种,集采医用耗材达68类。
15.健全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落实贵州省新版医疗服务项目立项指南,并落地执行新的项目价格。做好医疗服务项目动态调整评估,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展价格动态调整。
16.有序推进“三结算”。积极稳妥推进医保部门与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医保部门与药品耗材企业直接结算,基本医保与商保、慈善等多种支付方式同步结算,提升资金支付效能。
六、有力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17.纵深推进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18.强化数据赋能、创新监管方式。深化大数据医保智能监管系统建设,加大药品耗材追溯码在基金监管工作中的应用。强化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计分审核管理。
19.强化基金“全链条”监管。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推进交叉检查、专项整治、日常监督、智能监管、社会监督。
七、全面提升医保管理服务能力
20.推进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深化“互联网+医保”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和移动支付运用,普及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持续推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
21.提升异地就医经办质效。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病种范围,提升跨省住院就医直接结算率稳定在80%以上,提升异地就医问题处置能力,有效破解垫资跑腿难题。
八、统筹抓好法治建设和其它工作
22.推进医保领域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建设,强化学法用法和医保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五个通办”改革要求,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
23.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机要保密、档案工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双拥模范城市”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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